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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内幕大揭迷(三)
7 上页: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分水岭(1) 就是这种恐惧和害怕也使得了我们进入了一个思维误区∶管它合法非法只要是传销(其实是多层次直销)统统杀掉!这不能怪官方,要怪只能怪我们自己。尤其是这家最大之一的直销公司在一定情况下严重误导了官方(至今还在误导,如它讲“我们要彻底与非法传销划清界限”,其实它根本划不清!按表面特征都一样去划如何能划清?)是应该负有相当的历史责任的。非法传销一定是具有这3个表面特征,但我们却不能认为具有这3个表面特征就一定是非法传销。就好像乌鸦这种鸟一定具有黑色的羽毛特征,但我们却不能认为凡是具有黑色羽毛特征的鸟都是乌鸦一样。或者讲,非法传销一定有网络、部门或小组的形式,但我们却不能认凡是具有网络、部门或小组的形式就一定是非法传销。如果这样的话,保险公司就成了非法传销,因为它就有部门或小组。中国的企业也成了非法传销企业,因为没有那一个企业没有部门,没有班小组。自己把自己搞得草木皆兵显然这不是思考问题的正确方法。 讲到这里,我们还没有讲直销与非法传销,它们之间的分水岭或者讲分界线和临界点到底在哪里,并非是我们故弄玄虚,而是想启发读者作一些思考。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直销与非法传销,它们之间的分界线和临界点肯定不是上面讲的一模一样的那3个因素。那是不是一般人讲的直销奖金分配制度?如果从直销奖金分配制度上去判定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那么你会惊奇地发现∶它们的奖金分配制度五花八门,让人看了眼花缭乱。其实它们的“原理”都是一模一样的。百骨精纵使千变万化,但它的“原形”是永远不会变的。由此看来,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奖金分配制度并不是它们之间的分界线和临界点。我们接着往下思考,直销与非法传销之间的分界线和临界点既不是奖金分配制度,那是不是培训会议?是不是直接或间接推荐?是不是部门或小组或网络?不用讲肯定不是!那么是哪里呢? 我们完全可以很慎重也很负责任也很严肃也很真诚地告诉读者就在于∶“对人的素质教育和培训上”!! 一位哲人讲过∶人所做的一切都与他的利益有关。世界知名经济学博士张五常先生讲得更真实∶“解释复杂的世界,一定要有简单的理论……复杂的理论来解释复杂的世界,能够成功的机会近于零……”。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是我们自己把它搞复杂了。举一个例子读者就很容易明白∶金钱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关键看谁去用它!君子用它富国强民,而小人用它祸国殃民!也就是讲,多层次直销及其制度作为存在半个多世纪的一种产品/商品的分销模式,其本身并不存在好与坏之分,如果它真不好,早就完蛋了,根本用不着等到50年后的今天由中国政府来整顿和规范。 不法之徒用“它”去干坏事自直销制度诞生那一天起就相伴相随到如今,并不是今天到了中国才突然出现的洪水猛兽,像非法传销这样的商业欺诈和金融诈骗并非只有在直销行业才存在,在其它的商业领域也同样存在。所以,直销公司和直销业对“人的素质教育和培训做得好”就会使其健康发展,如果对“人的素质教育和培训没有做好”,真会祸国殃民,这绝非是危言耸听! 直销业作为一种正当的产品分销模式已存在近半个多世纪,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国际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全面导入,规范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政府也正式向WTO承诺将于入世后三年内开放产品分销市场,并且已经在着手对直销业进行前期的立法准备工作。对此,我们有信心相信中国政府,相信符合中国特色的直销业将会有一个更加规范的未来。笔者也因亲身走过中国直销的一些发展历程,因而对非法传销(“老鼠会”)的坚决打击举双手赞成且充满信心!对直销业的健康规范地发展持积极乐观态度。为配合官方对直销业的立法和揭示非法传销的本质以免善良的人们再上当受骗就是笔者写此文的初衷。 我们愿以一切人品正直、有眼光、有使命和责任的各界有识之士为规范直销业使之健康发展和坚决打击非法传销经济邪教,复兴中华的伟大梦想共为之。欢迎广大读者涌跃交流。电子邮件: fjw64156510@sina.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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