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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白酒业须关注的“四大问题” 7 上页:观点三 2001年5月,国家出台白酒复合计税新政策。新税制的出台,在白酒行业引起强烈反响。从企业到各省行业协会再到国家级协会,纷纷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传达呼声。然而,新税制依然“我行我素”,没有任何更改迹象。 按照新税制人们算了一笔帐,算帐的结果是5~7元以下的白酒基本不能再做了,否则肯定赔钱。 当然,所谓“不能做”指的是那些照章纳税、规范经营的国有企业,而对于偷逃漏避甚至根本无帐可查的农村小酒厂、小作坊而言,却恰恰因大批国有企业在低端市场上全面退守而赢得了空前巨大的发展机遇。近来这些小作坊、小酒厂已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面对论坛会上众多企业对新税制的呼声,白酒权威沈怡方先生指出,新税制的出台实际上是继颁发生产许可证之后国家对白酒产业实施宏观调控的又一重要举措。其目的无疑是要扶优限劣、解决白酒产大于销的根本问题。初衷是好的,但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了执行如何到位的现实难题,客观上给产业格局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一些产品颇具市场竞争力的超大型企业集团在对国家增加税收的同时仍然有能力继续发展生产,而很大一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因被迫从量大面广的低端市场上退出而陷入困境,取而代之的则是农村、乡镇作坊式的小酒厂大量涌现。 沈怡方先生认为,从今年税收大检查的实施可以看出,国家的工作重点是要在税收政策执行上加大力度,使操作进一步落实到位,而无意于对政策予以调整。如果确实如此,那么我们众多白酒企业在向国家呼吁的同时就必须从现在起对自身的想法以及企业的整体战略思维进行重大调整。调整的核心是产品结构,也就是说从现在起我们的国有正规企业务必要尽快提升自己的产品档次,产品结构要向着中档为主、高档为辅方向发展,普通白酒的生产和市场只好在一段时间内暂时放弃给乡镇企业。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对于沈怡方先生的忠告,企业愤懑也好、不平衡也罢,却不能不承认这是一句真诚智者的金玉良言。怨天尤人无济于事,消极等待只能贻误自己。只有抓紧时机加速调整,企业才能找到摆脱困境的出路。 回想一下,国家在八十年代曾对白酒税收实施过几次重大调整,消费税从15%提高到25%,增值税达到17%。几乎每一次调整都曾带来企业和整个行业的强烈震动,各省酒头召集开会、邀请有关主管部门听取意见等等。结果搞来搞去,企业还是要自己想办法活、税收还是要照政策缴,而且不仅没有减少甚至还发展到今天的复合计税。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与其把希望寄托于渺茫的政策性修改,远不如从现在起对企业自身发展战略进行调整来得更现实、更牢靠。 沈怡方先生对双轮集团的战略调整给予了高度评价,尤其充分肯定了企业领导班子超常的洞察与预见能力:他们早在1999起年就预见到了白酒产业低谷的到来,并提前实施了人才、产品、技术“三大结构”的及时调整,使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去年新税制虽然对它造成较大影响,但由于结构调整迅速,很快形成以“双轮家酒”为龙头的中高档产品全新格局,企业很快适应了新税制,跟上了市场发展的步伐。这样的企业才大有希望。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单位:东方樽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件: dfz2001yzq@yaho.com.cn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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