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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化妆品销售经理“灰色收入”之生存环境 7 上页:第 1 页 其次,低底薪高提成的薪金制度的副面影响 对于销售人员的报酬,绝大部分的化妆品企业都实行低底薪高提成的薪金制度,这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市场人员费用,规避销售人员“混饭吃”的风险,同时,高提成对销售人员也是一种很好的激励机制。笔者认为,低底薪高提成的薪金制度对有能力的销售经理是一种成功的制度,但要符合三个条件才能成功实施:一是产品有较大的市场潜力,二是企业有启动市场的必须资金,三是报酬承诺按时兑现。如果离开这三个条件去实施低底薪高提成的制度,企业是很难招聘到或留住有能力的销售经理的。 那么,低底薪高提成对于一般的销售经理会产生怎么样的结果能?我们先来看一下化妆品行业销售经理们的报酬情况: 以广州为例,中小型化妆品公司的区域销售经理(包括省级经理和地市级区域经理)的底薪一般为约800元至2000元,完成基本销售任务后的提成为回款的1%至5%,超过任务部分的提成一般高于5%,差旅费用补贴每天约40元至120元(根据区域消费水平和有否办事处作为核定费用的依据),电话费补贴每月约200元至500元。 我们从以上的报酬数据可以发现,当销售经理没有完成任务的时候,其可以稳拿的工资就是800元至2000元,但这个数目的钱对一个离家在外的人来说,仅仅够生活上的花费,甚至还有可能挨饿。在这种风险下,底气不足的销售经理自然会想到打费用补贴的主意。因为每月固定的差旅费用和电话费用补贴加起来也有1500元以上,高的超过4000元。将这笔费用省下来放进自己的腰包,收入也不错。但这些费用怎么“合法”变成自己的收入呢? 笔者任某化妆品公司营销总监的考察市场时候,发现山东区域销售经理不愿意下市场,每天就呆在济南,问其原因,他向我诉苦说,公司每天补助90元,去青岛单程的大巴费用都100元,每天的住宿、吃饭和市内交通费最省也超过100元,去最近的泰安,每天也得花费超过100元,如果按公司要求下市场去,自己每月都要倒贴超过2000元,而其基本工资才1800元,由于公司市场推广力度不足,销售一直上不去,没有完成任务,提成也拿不到。所以,呆在济南,房租水电200多元,在市区卖场转转,每月只花费500元左右,这样自己每月还可以有3000元以上的收入。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低底薪高提成制度对销售经理是有一定风险的,这种风险对一般水平的销售经理则会产生“混饭吃”的副作用,导致用在市场开拓上的合理市场费用补贴变成了销售经理们的“灰色收入”。 由于在化妆品行业的销售经理队伍中,真正有水平的销售经理占的比例很少,因此,低底薪高提成的薪金制度执行起来,如果监控力度不够,市场管理不规范的话,就很容易造成销售经理们制造“灰色收入”的温床。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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