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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新闻营销的经典之作 7 上页:第 1 页 四、《缘起》上市 从2002年9月9日起,一部名为《缘起》的记录片不断见诸报端。当时媒体介绍,该片从《英雄》策划开始到剧组关机,三年间一直跟踪拍摄记录这部电影的成长。 记录《英雄》诞生全过程的《缘起》,是成都女孩甘露跟踪《英雄》剧组从北京到敦煌、九寨、横店地等长达4年之久,从400多个小时的素材带中精选成的180分钟的纪录片。片中完整地记录了《英雄》剧组从筹拍初期到影片最后出炉的全过程,包括张艺谋如何说服李连杰、梁朝伟明星等加盟、亲身上阵示范动作、与剧组演员说戏等内容。李连杰、梁朝伟、张曼玉、章子怡、陈道明等所有演员的扮相也在片中一一曝光。就连在戏外,老谋子有板有眼地教章子怡说陕西方言、章子怡成为摄影师杜可风的专职模特等幕后趣事,都被一一记录在了这部纪录片中。 由于借了《英雄》的“势”,这部纪录片被影像领域著名的广州俏佳人公司买下版权,全国发行,而且销路还出奇地好。比如2002年11月27日,《缘起》一在四川成都正式亮相,就在屈指可数的几个小时内卖出了4000多套,势头相当火。而在广州,才销售两天,就已经断货。 其实,在借《英雄》的势火力的同时,作为介绍《英雄》、为《英雄》造势的《缘起》,也为《英雄》的宣传添了一把火。 从2002年9月《缘起》的出现开始,说明《英雄》方面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媒体提供《英雄》的图文资料了。 五、出征奥斯卡 出征奥斯卡早在投资方和张艺谋的计划之中,当然需要好好宣传一下,所以在2002年10月中旬,关于《英雄》出征奥斯卡的报道成为了媒体对《英雄》报道的主要内容。 张艺谋电影《英雄》申请国家电影局推荐进军明年奥斯卡成功的关键词,是“书面申请”。于是媒体记者纷纷到国家电影局外事处负责人处了解情况,结果发现2002年度的国产影片中,只《英雄》一部影片向电影局递交过书面的参赛申请,其他影片包括陈凯歌电影《和你在一起》,都没有向电影局递交过相关材料和书面申请,所以《英雄》轻易取得了奔赴明年奥斯卡赛事的“出线权”。 电影局外事处该官员强调,国产影片参展、参赛国外电影节,必须是电影局推荐,必须是国家出面申请,而影片出品单位必须向国家电影局递交书面申请,之后国家电影局再在履行了这一正常申请程序的影片当中进行甄选,决定哪一部影片将代表中国电影出征。该官员还谈到,即便之前有的导演进行过影片参赛奥斯卡的口头申请,也不能作数。并且《英雄》出品方是在影片一通过电影局审查,就向国家电影局进行了参赛的书面申报,而除此之外,电影局再没收到过第二家出品单位关于自己影片参赛明年奥斯卡的申请书。 受一个国家每年只能推荐一部影片竞争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项提名的惯例限制,表明《英雄》铁定成为竞争明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参赛名额的惟一一部中国内地电影,《和你在一起》及其他本年度优秀国产片已彻底无缘此奥斯卡奖项。 2002年12月初,奥斯卡公布了2003年外语片奖候选者的入围名单,入围电影多达54部,这一数字打破了以往的纪录,张艺谋导演的《英雄》顺利入围。 与去年的入围名单相比,阿富汗、孟加拉和乍得三国的电影是首次入围。我国香港杨紫琼主演的《天脉传奇》因为基本使用英语与其他两部影片一齐被淘汰。 中国另外入围的电影还有:台湾张作骥导演的《美丽时光》。《美丽时光》曾获台湾金马奖最佳影片等大奖,并在威尼斯电影节上获得好评,放映时曾获持续1分钟之久的掌声,但未能获奖。 外语片奖评委随后开始观看所有入围电影,5部候选影片将于明年2月11日同其他奖项一同公布,最终获奖影片将在明年3月23日举行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上揭晓。 不过《英雄》的奥斯卡并不顺利, 2002年12月4日,就在奥斯卡评委会开始对角逐2003年外语片奖的54部候选影片进行评选,同时,一年一度的美国电影金球奖也进入评选高潮,有幸入围的张艺谋《英雄》却出师不利--阿莫多瓦的《TALK TO ME》和获得今年圣桑巴斯金奖影片的《上帝之城》抢夺了金球奖评委的目光,成为今年最佳外语片焦点。 金球奖一直被公认为奥斯卡奖的预演,事实证实许多获得过金球奖的电影最终也夺得了奥斯卡奖,如近年来的《泰坦尼克》、《美国丽人》和《角斗士》等,陈凯歌的《霸王别姬》曾在1994年获第51届金球奖最佳外语片奖。 为了参加今年的金球奖,《英雄》的美国代理公司米拉麦克斯,只在两家设备一般的小影院安排放映这部视觉艺术大片,这给《英雄》在金球奖中赢得好评,造成了一种低调的障碍,《纽约时报》等专业评论把热评给了《TALK TO ME》和《上帝之城》。 国际著名制片人马里奥认为:“像《英雄》这样的外语片角逐金球奖、奥斯卡、影片的代理公司起着关键作用,《卧虎藏龙》的成功就是代理公司的杰作,但今年《英雄》没有这样的好运,米拉麦克斯将12月最好的档期给了我的《木偶奇遇记》,美国人还是更喜欢这样的影片。” 每年的12月是美国电影的最佳档期,也是奥斯卡评选最关键的展映期,而米拉麦克斯公司竟然将《英雄》排在了明年1月13日,按照奥斯卡奖的评选规定,参选2003年度单项奖的影片必须是2002年12月31日前在美国上映的影片,因此,《英雄》不仅失去了参加单项奖的资格,而且在金球奖评选中也气势不足,这与《英雄》在国内的声势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六、深圳试映——观众需持身份证观看 2002年10月24日,一直为防盗版而“藏而不露”的《英雄》突然要在深圳“试映”7天,是在深圳新南国影城一个只有100个座位的影厅独家“试映”,而且每场放映还不允许座满,只让进50个观众。这样严格控制入场人数,是为防止盗版。 后来大家才知道,这是一个临时决定,因为奥斯卡参赛影片遵循的惯例之一就是,影片必须于10月31日以前在影片出品所在国家任一城市的任一影院商业放映一周,所以仓促之间选择深圳进行《英雄》一周的放映,是为了符合奥斯卡这一规定程序。 但这一次未曾准备的小范围试映,却又为《英雄》制造了一个巨大的炒作题材,吸引了无数“眼球”。 当时,《英雄》只在七天内每晚八点和十点各放两场,票价每张50元。但因为这是《英雄》真正的“首映”,所以引起轰动,并引发了抢票热潮。 但真正引起媒体强烈关注的,却是这次放映做出的一条最新规定:观看《英雄》一片,必须持观众本人的身份证。 据深圳晚报报道,按放映方的规定:凡购买《英雄》电影票的观众,必须在电影票上工工整整地登记好身份证号码,一个号码只能登记到一张电影票上。观众入场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只有本人身份证号码与电影票上登记的号码完全一致,方可入场观影。 另外,该片的电影票禁止任何涂改,涂改无效。每人限购两张影票。 新南国电影城负责人介绍说,从25日开始,也就是《英雄》放映的第二天就出现了倒票现象。规定每天的卖票时间是中午12点,事实上前一天凌晨2点就有人开始排队卖票了,整整能排10个小时的队,他们买到票后,转手就以高价卖出。影院方面发现,一张电影票能炒到200、甚至300元钱。持身份证观片,可防止倒卖电影票,亦可防止盗录。 影城的负责人介绍说,尽管《英雄》在新南国影城放映,但为禁绝盗版,在卖票、检票、安检、放映、巡场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新南国影城的工作人员参与进去。《英雄》片商只相信自己,他们“完全控制”着整个放映过程,生怕出现任何会给影片带来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的差错。新南国影城只是给片商提供一个放映厅,配合他们的放映工作。 负责人还表示,观众们对每场只卖50张票很不满意,但实在没有办法,因为要严防盗版,所以必须进行严格的安检,并在观众看电影时进行严密的巡场监视,如果票卖多了,观众多了,工作人员就不敢保证禁绝盗版。据悉,连影城的负责人本身,也是自己买票并通过安检后才进场看了《英雄》一片的。 出奇严格的防盗版措施令观众与媒体愕然,之后北京某报组织法律专家对此举是否侵犯人身权利作了讨论,成为一时热点。此后就“奥斯卡悬念”的讨论、持批评态度的影评大量出现。 不过,从后来的报道来看,《英雄》如此兴师动众并引来争议还是值得的,因为就在《英雄》试映的7天中,全球最有名的盗版集团齐聚深圳,想尽一切办法想进行盗版,可因为严密的保安工作而都未得逞。 关于这些内容的报道,又使观众对《英雄》的期待加深了一层。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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