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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中国抡起品牌大棒 打压代理商横入IT产业 7 上页:第 2 页 飞利浦之失 “飞利浦中国自己想进入中国大陆的光存储市场,在没有IT渠道资源和市场操作经验的情况下,先是想通过利诱的方式收编雪泽基,不成后又利用品牌打压。这种方式对飞利浦这样的世界级大企业来说对品牌形象造成极大的损伤。”一位市场营销专家这样评价飞利浦中国这一行为。 这位常年研究跨国公司营销策略的营销专家还分析说,飞利浦中国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从另一个方面也反映了飞利浦系在品牌管理和营销战略上的失误。 首先,从品牌管理上看,飞利浦产品(品牌)和区域两条线泾渭分明,虽然利于各个区域各事业部的独立核算,但却更容易造成飞利浦家族的离心和斗争。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飞利浦中国与台湾飞利浦之间为各自利益的冲突。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飞利浦中国与雪泽基的纠纷当中,事件的当事方之一台湾飞利浦却一直不肯直接出面支持雪泽基,其原因在于飞利浦中国不断通过飞利浦亚太对台湾飞利浦施加压力。这种利益的争夺必然会使飞利浦家族内的企业积怨,不利于企业团队文化的建设。 由于产品线和区域线的严格区分,生产开发产品的企业不一定有飞利浦品牌使用权,有品牌使用权的可以从飞利浦进货,也可以找其他企业代工(OEM)。这种情况往往会造成一个区域内“飞利浦产品”和“飞利浦品牌产品”之争,争斗的结果很可能是后者吃掉前者,或者是两败俱伤。 “这将导致整个飞利浦市场份额的下降。举例来说,如果飞利浦中国的飞利浦品牌光存储把蓝色海星吞并掉,由于飞利浦品牌光存储与蓝色海星在市场上定位不同,一个高端一个相对低端,收编势必会使后者的目标客户转购同档次的其他产品。”雪泽基张蔚莅实在不理解飞利浦中国的做法,“飞利浦中国并不了解市场的实际情况。” “其实三星的做法值得借鉴,三星进入中国光存储市场的时候没有用三星品牌,而是用‘飞将军’品牌,虽然产品同为三星,但定位错开,能够很好的在市场上与同类产品展开竞争。” 其次,从全球来看其技术导向的战略都算不上成功。 与品牌相比,飞利浦更关注自己的技术,因此,目前飞利浦每年申请3000多项专利,在全球共有10多万个专利。 但同时,飞利浦全球CEO柯慈雷不得不强调,“我们过去在全球注册了10多万个专利,但是从中获利不多,因为我们在营销方面不如对手做得好。” 从专利壁垒到品牌“勒索” 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已有近20年的历史,除了通过技术专利来巩固自己的竞争优势外,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他们开始通过市场营销手段来维系自己的垄断优势,其中通过品牌大棒来威逼利诱国内的一些同类竞争厂商可以看作是普遍的做法。 之前,飞利浦等跨国企业通过专利技术对我国的VCD和DVD、彩电等产品进行打压,是技术打压我国企业先例。 今年,国外手机厂商准备联合起来对我国手机企业收取专利费,最终在舆论的压力和国内厂商对渠道的优势使他们放弃了这一行为。据有关人士透露,飞利浦一直从我国最大的手机厂家波导收取不低的专利费。 去年年底,思科起诉华为,把国外跨国公司利用专利打压我国企业推向极至。 “今天,跨国公司使用的方法更为隐蔽,也更为含蓄。”业内专家分析说。 最先是收编,收编不成就恼羞成怒,对外宣称是“侵犯其品牌产权”。这种策略最起码扰乱了竞争者的竞争节奏,对国产品牌形象是个极大的影响,也属于不公平竞争。 “这就好比一个人想从别人那里取得什么东西,先给别人一个胡萝卜换取,人家不接受,就给一个大棒。这不叫勒索吗?”业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跨国公司营销人士给出了自己的观点,“这也是企业缺乏商业道德的表现。” 尽管我们乐意认为飞利浦中国和雪泽基的纠纷只是两家普通企业为各自利益的竞争,但是综观整个事件的过程,不能不使我们做出飞利浦借品牌“勒索”的猜测。 但愿,飞利浦雪泽基事件,不是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进行品牌“勒索”的开始。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zzt168@hotmai.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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