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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战不仅要打,更要打赢 7 上页:第 2 页 原则二、不要将价格战当作一项长期事业来经营 如果将价格战作为一种武器加以运用,长期下去必然造成财务失血,与其损人不利已,不如容忍别人共同来蛋糕,只要大家愿意共同把这个蛋糕做大。 作为管理顾问,有一回一家制药企业来向我们求助。该公司企业领导人指出,他们公司正面临新进入者的低价攻击,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当我们告诉他们,采取价格竞争失之草率时,他们都大吃一惊。我们进一步说明,惟有站在对方立场看问题,才能看清所面对的竞争情境。 由于新药没有任何临床优势,除非商家把价格压得很低,否则患者是不可能主动尝试的。对该新药厂来说,它非得把价格压到最低不可,否则根本不会有任何生意上门。这是毫无退路的做法了,因为它已投入巨额资本进行新药的研发。在此情况下,就算以低价争取到生意,能够帮助该公司分摊一部分的研发费用,也是值得的。 因此,如果这家制药公司决定随着新厂的脚步起舞,把产品售价降到和竞争者相同的水准,可预见的是,竞争者一定会进一步降价。尔后,双方将你来我往,直到其中一方不再跟进为止。这一方很可能是原来的制药公司,因为它会发现:降价越多,损失就越大,因为它原本拥有广大的市场。如果该制药公司决定,最终还是让新厂拥有价格优势算了,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去理会竞争者的动作,让双方的价格差距一直维持在那里。 在维持市场占有率方面有一个常被人误解的观念:拥有高市场占有率就等于成功。我们当然可以成功地守住市场占有率。然而,请记住,企业的使命不是守住市场占有率,而是获利,这是经营企业的天条。 针对对手的价格挑衅,短期促销是一种可取行为,因为价格一旦降下去就很难再调回来了,但是通过短期的促销,一方面可以传达信息给消费者,企业是在对消费者进行价格让利,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短期内抵消竞争对手的价格冲击。 我们有一个咨询客户,该公司领导者告诉我们,企业市场细分的价格一定不能高于竞争品牌,因为企业市场价格常会连带影响零售市场的价格。这两者的关系毫无疑义,接下来的重点,应是了解前者对后者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因为就该公司而言,企业市场不断降价,已到了低于制造成本的地步了。 我们做了一次小规模的市场调查,询问消费者为什么开始使用该公司的产品,得到的结果是:只有60%的受访者是因为听到企业市场的降价消息,才转而使用该产品的。 基于这个简单的数字,我们评估,为了不让竞争者抢走一小部分的零售市场生意,而连续调低企业市场细分的价格且到了入不敷出的程度,实在不值得。我们发现,改用促销手段增加零售生意,也比通过降低企业市场价格去刺激零售市场便宜得多。 原则三、尽可能找出更多的应对武器 1、选择非价格的营销工具,应对竞争者的挑衅行为。例如,大型企业就可以增加广告预算,通过高强度的广告轰炸,减轻来自小企业小品牌的价格冲击,因为这些小企业小品牌一般没有庞大的资源可用于调度。 2、增加产品附加价值,并使之成为价格竞争的替代方案。这种做法的成功关键,在于要做到让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低于竞争者提供同级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而非用品质战或服务战来取代价格战。例如,你自认为产品品质优于竞争品牌,不妨考虑延长产品保质期限;如果你们公司在更多地区设有服务中心,不妨考虑提供更快速的服务。 近年来,面对新兴航空公司的削价竞争,许多大型航空公司纷纷提出累积里程的优惠方案。它们之所以推出这样的非价格应对策略,一方面是因为它们拥有较多的航班,累积里程比较快速,另一方面是这些公司飞行的城市较多,让乘客拥有更多的选择。 原则四、不要将对手逼到死角,除非你是绝对老大,或者,你所在的行业是个“鸡肋”行业 将竞争对手逼到死角的一个后果,便是对手无可奈何地将资产出卖,而出售的一个后果就是有一家更为强大的企业接手,如此,你就是自己制造了一个更为强大的对手。这样的例子在商场中并不鲜见。当然,如果你是行业的绝对老大,那么利用规模优势你可以向垄断进军。格兰仕便是这么干的,它的价格战打得非常有策略:规模每上一个台阶,就大幅下调价格。格兰仕降价的特点之一是消灭游兵散勇,这个目标十分明确。当自己的规模达到125万台时,就把出厂价定在规模为80万台的企业的成本价以下。此时,格兰仕还有利润,而规模低于80万台的企业,多生产一台就多亏一台。除非对手能形成显著的品质技术差异。当规模达到300万台时,格兰仕又把出厂价调到规模为200万台的企业的成本线以下,结果规模低于200万台且技术无明显差异的企业陷入亏本的泥淖,使对手缺乏追赶上其规模的机会,在家电业创造了市场占有率达到61.43%的创举,堪称把微观经济学、管理会计学中的量本利分析与营销学科学结合的典范,难怪连海尔的张瑞敏都直呼“预想不到”。 另外,如果我们所在的行业是一个利润薄弱的“鸡肋”行业,毁灭较弱竞争对手的做法才有意义,因为在一个利润微薄的产业,不会有新竞争者想来分一杯羹。 原则五、教育价格战的作蛹者们 教育价格战的作蛹者们,就是要让他们明白:价格战不符合大家的利益。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说服竞争者同意放弃削价竞争手段。积极防御的主要目的,是要让竞争者了解,削价竞争并不符合财务利益,因此未来它最好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以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的业界老大地位,遇到同行企业向它挑衅几乎是家常便饭,其中还有不少成本结构优于美航。美航偶尔也会选择性地应对,但通常将应对时间与应对强度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向挑衅者发出讯息:只要对方撤回威胁,该公司愿意回到原先的票价水准。当同行发现,美航的确有能力做出更符合成本效益的防御措施后,这类的挑衅通常只维持数天,甚至数个小时的寿命。 许多企业领导人往往因为不愿意示弱,轻率地采用了正面对决手段,引发了造成两败俱伤的价格战而不自知。更有利于公司长期利益的做法,是找出最适合采取忽视、调整或报复的时机,而非一味地采取价格竞争手段。 这里有两个一般性原则,在发展竞争策略时,企业领导人应时刻牢记在心:绝不加入一个你不可能赢的竞争游戏。要打,就打一场我们有相对竞争优势的战争,不要去打一场我们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战争。我们也不要随意发动折扣战,除非是评估过,我们可以获得可观的短期利益,而且竞争者的长期应对,也不会让我们支付更多的成本。 要打,就要从己方优势为攻击点。切勿遵照竞争对手的游戏规则(由竞争对手选择其优势);一定要选择有利于我们的规则。当然,这表示我们必须说服市场相信:我们的优点对它而言很重要。 在敌意甚浓的市场环境,这两个原则尤其重要。在这样的环境,企业领导人必须谨慎地选择正面对决的策略,并审慎决定应如何策略运用公司的优势。如此,我们就不会看到那么多毁灭性的价格报复行动了。 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自问以下四个问题,以决定要不要参与价格战: 1、是否有哪一种应对策略,其成本比参与价格战后可防止的流失生意还低? 2、对方会将降价进行到底吗? 3、连续应对竞争者削价动作的成本,是否仍低于可防止流失的生意? 4、如果任由竞争者取得一部分市场占有率,我们在其他(地理的或产品的)市场的地位会面临风险吗? 四、何时该降价? 在某些条件下,企业领导人确实应采取价格竞争: 1、当公司拥有巨大的、持久的成本优势时。这一条件的重点是拥有成本优势的程度。在某个产业,如果竞争者已投入巨额资本,或有很高的固定成本,而我们只有很小的成本优势,通常不适合进行价格竞争。那些已投入巨额资本,且固定成本很高的竞争者,常用价格竞争打败对手,成功后,其巨额的固定成本就可以分摊到更多顾客身上了。除非我们已拥有可观的成本优势,否则率先降价必然会引起竞争者的应对。许多价格战就是这样引发的。西南航空(Southwest Airlines)与沃尔玛百货便拥有这种巨大且持久的成本优势,因此它们可以通过价格战维持业绩增长。然而,绝大多数的企业并不具备这种成本优势。 2、当企业领导者有很充足的理由相信,竞争者不能也不会应对其价格竞争行动时。倘若某个公司规模很小,或企业领导人将其降价行动隐藏得很好,不被竞争者察觉时,他们就可以采取降价行动。 3、当一家公司的策略性目标为“不管获利率如何,非扩大市场占有率不可”时。某些产业被政府选定为重点成长部门,并获得政府扶持,即为此例。 刘祖轲,深圳市南方略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欢迎交流探讨,E-mail: szvm@vm.com.cn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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