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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笔王”:从“制造大王”向“品牌为王”的嬗变


中国营销传播网, 2006-09-12, 作者: 燕涛黄江伟, 访问人数: 6271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国家可能在有些阶段可以赶超领先者,但轨迹特点却无法逾越。

  要完成从“制造大国”向“品牌强国”的嬗变,需要更多中国企业的不懈努力。

  贝发集团,在一个看似小的行业中实践着这种伟大而艰难的转变……

  中国文化用品的生产和销售在国际上占有相当比重,到2003年中国文具出口金额已经达到30亿美元,办公用品出口已超过200亿美元。欧美、东南亚、中东等均是我国的出口地,中国已成为名符其实的“文具大国”。但是我们更多的企业停留在较低端的产品加工上,无论是品牌影响力和行业集中度的水平都很低。据统计,国内现在专业的文具生产企业近5000家,专业生产办公文具的企业约3000家,但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为10%。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全国制笔行业总产值70亿人民币(包括创汇4.5亿美元)。而德国施德楼一家企业的年产值就为2亿多欧元(折合人民币近20多亿元)。在美国,有20多家文具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而在中国,却没有1家文具企业能充任“领军者”,甚至没有企业能够跻身中国500强名单。   

  由于行业竞争力不强,因此国内文具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走了一条恶性循环的竞争之路,缺乏明确有序的规范,产品线单一、低价竞争、资源浪费严重等等,都成了当前文具行业发展的樊篱,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国内文具新生品牌的健康发展。我国文具用品企业的产品比较零乱,缺乏独创精神,没有自己品牌特色,产品的附加值比较低。“中国制造”现在虽然享誉海外,然而我国的众多文具企业实际上不是“制造”而仅仅停留在“加工”。   

  中国是世界的“制笔大国”,贝发集团作为全国最大的制笔企业,生产规模已连续八年居全国同行业第一,成为制笔行业规模最大、创汇最多、发展最快的企业;目前它拥有世界最大的单体制笔生产厂房,拥有国内唯一一家以企业名称命名的经济区域——“贝发中国制笔城”;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数据表明:贝发集团位列“全国工业文化用品制造行业效益十佳企业”第二位;2004年集团实现销售额79921万元,利润总额5641万元,出口创汇9643万美元,是商务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企业”;2005年贝发被授予“中国制造行业内最具成长力的自主品牌企业”。  

  但是目前的中国文具行业还处于典型的“行业有排名,公众不知晓”阶段,虽然贝发产品已经远销到全球各地市场,但国内消费者在文具产品方面的消费大多还是“非指牌”购买,对于贝发这个行业名牌还相当陌生。因此对于贝发来讲,这样的现状既是一种威胁也是一种机遇。威胁在于贝发虽然是行业规模与销售上的“制笔大王”,但在老百姓的心中并没有形成笔类文具的第一品牌,在文具产品逐步由“非指牌购买”向“指牌购买”的转变中,规模与销量并不一定有必然联系;机遇在于贝发已经在“散、乱、杂”的文具行业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与创新能力,由“规模第一”向“品牌第一”的转变机会十分成熟,完成一个“制造大王”向“品牌为王”的嬗变于是就成为贝发品牌这两年中最华丽的一次“转身”。  

  积极应诉“反倾销”

  2004年7月20日,美国最大的制笔企业“世孚”(Sanford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启动“337条款”调查申请,指控包括宁波贝发集团在内的12家出口到美国市场的记号笔侵犯了其“Sharpie”牌记号笔的“商业外观权”。2004年8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此项指控正式立案并开始调查。这是中国制笔企业在美国遭遇的首起“337”知识产权案。如果指控成立,不仅贝发集团该类产品将被迫让出美国市场,而且势必秧及国内同行的出口。  

  Sanford是美国最大的制笔企业,年销售额17亿美元左右。公司旗下拥有“派克”、“Sharpie”等10个笔类产品品牌和产品生产线。随着国内贝发等品牌出口的逐年增加,难免与“世孚”等全球著名品牌在国际市场终端上直接交锋。专家分析,“世孚”启动“337条款”还有这些国际巨头深层次的含义:其一利用国际贸易相关规则,阻挠低成本的市场扩张步伐;其二,想通过诉讼赚取一笔专利使用费,削弱对手的价格优势。同时要想被诉企业走完“337调查”案件的诉讼,一般需要一年的时间,复杂的需要一年半,仅应诉的律师费估计就要120万美元左右。  

  官司值不值得打?当时,贝发高层内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单算眼前账,官司不值得打。但看长远呢?如不应诉可能会失去巨大的潜在市场——涉案产品无论是源头生产厂家还是分销商,将一律禁止进入美国市场,已进入的也将被停止销售。贝发意识到这实质上是一场以法律名义开展的市场争夺战。宁波外经贸局曾计划组织4家涉案企业集体应诉,但是其中三家企业盘算之后“退避三舍”。进退之际,贝发决定独扛“市场保卫战”的大旗。  

  在美国律师的指导下,针对美方提出的数百个涉案的质询问题,贝发集团按时给予了详细的答复,并提供了充足的证据材料和样品。同时,针对“世孚”的指控,贝发充分运用“337条款”程序中赋予被诉公司的权利,向对方提出了数百个问题的质询。有理有节地最终迫使对方主动要求和谈。2004年11月29日,贝发集团总裁邱智铭专程赴美,与“世孚”高层开始谈判。同时展开了积极应诉和提供的充足证据,取得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充分理解。  

  2005年2月24日,Sanford公司正式申请撤回对贝发集团的指控,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3月13日同意该撤回指控请求。经过半年多的较量,最终两制笔巨头达成庭外和解而结案,美方同意贝发可在不改变所有涉案产品的外形、尺寸的前提下,继续在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范围内销售自己的产品。贝发终于保住了市场,同行也将因此受益。  

  点评: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面对越来越多的“中国产品威胁论”,近几年内几乎所有中国的优势制造加工领域都遭受到了“反倾销”调查和起诉。国际竞争同行利用“反倾销”武器的真实目的已不仅仅是一种应时的战术手段,而是越发演变成为一种利用规则制衡和拖延中国优势制造领域拓展速度的战略思维。  

  贝发最终能够与“世孚”实现和解。其一是积极应诉,因贸易壁垒引起贸易摩擦,国内企业通常“怕官司、怕花钱、怕麻烦、怕责任、怕吃亏”,而实践证明,只有积极应诉才能够获得更多的主动;其二是专利意识,利用知识产权的大棒进行贸易保护已经成为一些发达国家惯用的手段,因此“以夷制夷”是中国企业必须要补的课。从1998年开始,贝发已经在世界范围内申请了425项专利,在73个国家注册了商标。如果没有贝发自身强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不可能在美国企业的强势诉讼面前有理有节;其三是要具备全局观念,前不久中国彩电企业最终被征收高额关税,据报道就是因为个别企业只是站在自身企业角度考虑问题,最终失去了整个行业利益。事实上,国外一些公司正在利用中国企业的“窝里反”从中牟利。如果贝发不应诉,最终遭受损失的不仅仅是贝发,而是中国所有文具企业和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经销商,因此这个时候需要有些多考虑大局的英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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