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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卖点的“第一法则” 7 上页:第 2 页 3、功能“第一” 很显然,在产品的所有价值里,没有比产品的功能更为重要的了,因为产品只所以能引发购买,最核心的因素就在于产品的功能,我们常常听人说,“你买的东西没用”,言外之意就在否认产品的功能不足,或者没有价值。 产品的功能价值常常在一些日用品里表现的淋漓尽致,例如:日化、药品,这些产品本身的价值就在于其功能,除却了其功能,产品就一无是处。如果你买了一个美白产品不能美白,如果你买了止咳的药,而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那么对你来说,这个产品就是没有价值的。 如果你能让你的产品在某类功能上保持“第一”的优势,随着该问题的普遍浮现,你就可以在解决该类问题领域内保持“第一”。 这类的案例不胜枚举,宝洁公司几乎所有的品牌都采取的此种模式。 案例一: 海飞丝, 海飞丝刚到中国时间,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不是产品的祛头屑功能,而是国人没有去头屑的意识,那时间大家都有头屑,谁也不嫌弃谁,况且有头屑也是头皮新陈代谢的自然规律,所以有头屑成了正常现象。 海飞丝针对这个情况推出了自己的第一条广告片,在一个很高级的酒会上,一位女性肩膀上浮现出头屑,产品适时出现,广告的意图旨在刺激中国的消费者,有头屑是很“羞耻”的一件事,最起码“不上档次”。在早期的诉求里,海飞丝强调的心理因素刺激比较多,这样做的目的并不单纯为了解决销售中的制约瓶颈,而是通过此一行为,把海飞丝的品牌同“去头屑”的功能建立稳固的联系。这是宝洁最关键的法宝,几乎所有的品牌根基都是植根于某类功能特性的,飘柔建构在柔顺上,潘婷的品牌根基在滋养洗护上,并且我们发现,定位的功能越是明确,其市场份额越高,海飞丝无论是在整个洗发水领域,还是在“去屑类”洗发水类里长期立鳌。 海飞丝定位的功能面是如此之大,也就是说,没有人不生头屑,海飞丝占据了“功能”的第一位。 现在几乎所有洗发水品牌里下属的产品线内都有去屑功能,“去屑”成了洗发水类别的普遍需求, 提到去头屑,就不得不在此提到清扬、采乐,这两个品牌都是曾通过“抢位”的方法夺下这个丰厚的大饼,即便夺不得,也要切分更大块的份额, 采乐所采取的是“非常手段”,借用药业、药店渠道的特色背景支持,突出产品的“药物”的效果,夺得“去屑”的头筹,但问题是头屑是人生理的自然规律,这个过强的功能,否认了人生理本身,并且过于强势的功能,无形中使得品牌成了解决“重度”头屑问题的“药品”。产品使用面也无形中变窄,过度的去头屑承诺,在消费者丢掉产品后,头屑来得更猛,伤害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功能信任,这个虎头蛇尾的效应也是采乐无法避免的,产品概念有先天的缺陷,洗发水是日用品,可以天天用,海飞丝天天用,肯定能控制头屑了,而“药品”,那么一小瓶,总不能天天用吧,这样说来,去屑的效果还不如海飞丝呢。 小瓶装的粉红色“药水”在经历过一年半载的疯销后,就销声匿迹了,偶尔在一些低端市场还看到大瓶装洗发水,利用“采乐”的知名度惨淡经营。 在抢夺“去头屑”的市场中,采乐扮演了“昙花”的角色,在生意上可能获得了成功,但在经营上也只能算是个“过客”。 如果说采乐是搞“炒作”,忽悠一轮,还能取得生意上的成功,算做“精明”的话,那么清扬的所作所为,就是“自作聪明”, “第一法则”认为,第一位的领导品牌拥有绝对的优势,只有进攻者拥有数倍的优势才可能占据第一,而实际上进攻者无论如何都很难拥有数倍的兵力,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不若则能避之,少则能逃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孙武《谋攻篇》 孙子提出,拥有相当于敌方十倍的兵力可以考虑全歼对手,五倍的兵力才可以考虑主动攻击敌方,实力相当则只求能应战,在兵力不及对手的情况下主动出击,无疑自取灭亡。据不完全统计,清扬投入了将近5亿元人民币,我们不知道清扬是否能成功,如果海飞丝市场推广投入是低于1亿,或许有机会。 在兵力判断上,清扬第一次判断失误。 当然,清扬的举动必然也是经过一定思索考量的,进攻者面对市场领导者,最好的策路是进攻“领导者强势中所存在的弱势”,可口可乐作为引领一个品类是很强势,但咖啡因是支撑其成为可乐的必要因素,而咖啡因是有害的,所以才有了“非可乐”的定位,七喜的成功是拿可口可乐之“己矛”攻可口可乐之“己盾”。 去头屑是海飞丝的强势,但“头屑还会再来”决不是海飞丝在去头屑这个强势中存在的弱势,非但不是弱势,反而是海飞丝这个品牌得以长存的肥沃土壤,“革命实践的成功就等于革命理论的失败”,海飞丝是利用了这个“悖论”命题存在的,如果有一天真的“头屑不再来”了,海飞丝也就真的玩了。清扬在寻找对手的弱势中再一次判断失误了。 从实际情况来看,“头屑不再来”只是一种理想状态,或者说是相对的,头屑的产生是人体新陈代谢的必然,顶多在一定期限内控制头屑,没有绝对的“去屑”,消费者已渐渐被迫认同了这个令人不快的现实,并且海飞丝在自己的广告中也是宣扬在一定时间意义上的“去屑”,顶多再多一个“持续使用”,可以杜绝头屑。海飞丝并没有欺骗消费者,这一点由衷地佩服宝洁,品牌建设近乎“中庸之道”,我们不应该相信那些动辄就发誓、做保证、请名人的广告。 “如果有人一次又一次对你撒谎,你要做的就是立刻甩了他”——小S如是说,清扬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海飞丝定义成“撒谎”,至此,这是清扬的第三个判断失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海飞丝在长期的海飞丝占据的是“去屑”概念上的第一,清扬妄图以产品功能的优势压倒海飞丝,无疑是缘木求鱼,第四个判断失误。 此次战役,从长远来看是注定要失败的,清扬的所作所为与市场上其他类的去屑洗发水一样,是在强化“去屑”概念,这样做的结果不自觉地推动整个去屑市场扩容,我们知道品牌认知的“恒常认知”是何等牢固,去屑的“外在条件”与海飞丝“品牌印记”高度关联是决定不会被冲开的,而海飞丝作为“去屑”功能的“第一”品牌则是获益最大的。 清扬对海飞丝的进攻力度与成果大小是悖论,‘蜜蜂采花,反而使得花儿更艳’。 或者事物总是以悖论的形式进行的,没有百事可乐这个挑战者,就没有别开生面的可乐市场,也就没有可口可乐的壮大发展,但清扬这种“剽悍”的挑战,能否使它成为洗发水界的“百事可乐”。 思考: 海飞丝品牌的记忆检索的“外在条件”就是“去屑”,这个“外在条件”如此之大,几乎牵涉到每一个人,所以海飞丝品牌的“第一”是由于“外在条件”的第一达成的。 海飞丝品牌“第一”个与“去屑”产生关联,“恒常认知”决定了其不败地位,也就成就了海飞丝的“第一”。 采乐在药品的背景支持下,也无形中采用了“第一”法则,在去屑这个大的功能型里分化出“最强力的去屑”功能,所以采乐也取得了暂时性的第一。 清扬则没有一个有利的“第一”,以保证自身的成功。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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