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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上名牌的维护


中国营销传播网, 2002-10-15, 作者: 贺爱忠, 访问人数: 2075


一、域名注册与保护

  域名是企业和经营者进入因特网的“身份证”,具有在因特网上代表企业形象和商誉的功能,是顾客认知网上名牌的桥梁,并且一个具体的域名在整个因特网上只能有一个唯一的单位使用,因而域名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也正因为如此,域名抢注屡屡发生。所谓域名抢注,是指将他人商标的文字部分、企业字号名称等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主要目的在于利用他人商标或商号在市场上已有的商誉来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实质上是对他人商誉的一种损害。被抢注者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都将蒙受损失。企业尤其是知名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的域名;政府则要为域名保护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从企业的角度来考虑,宜从三个方面着手:

  1、及早进行域名注册。国际顶级域名注册在全球是统一注册,且采取申请在先的原则,一旦一个域名被注册,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再注册相同的域名。我国企业要运用有关国际、国内法规,尽早委托有关机构或专业网络服务商为自己注册域名。域名最好就是自己的商标名称或企业字号名称。一般地讲,我国可以注册两种类型的域名: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与中国的通用域名。已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跨国企业或有志于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最好在尽量多的国家注册域名。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市场在国内,大多数名牌的价值也只有在国内市场才能得到最大的体现,因而我国企业除注册英文域名外,还应注册汉语拼音域名及中文域名,以在国内、国外市场得到更好的保护。已被抢注域名的企业,则应立即注册与被抢注域名既相关又不完全相同的周边域名。

  2、购买与企业商标、字号有关的产品、技术、服务的网络关键字。从而既方便消费者与企业接触,又全方位地预防了域名被抢注。松下电器集团与美国的Realnames公司签署协议,购买了10000个关于Panasonic、Quasar和Technic等品牌下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的网络关键字。消费者只要在地址栏中输入简单的字词如“Panasonic DVD”就能查找相关网页,从而可以在网上直接运用他们已经熟知的品牌、商标名称。

  3、通过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保护域名。如果我国企业国际顶级域名被他国企业、组织、个人抢注,可运用ICANN于1999年8月26日发布的《域名争议解决统一政策》,及其后通过的该政策的实施细则,将域名争议提交到ICANN批准的域名争议行政处理机构(目前仅WIPO组织一家)进行行政处理程序。由该机构挑选专家组进行审理、裁决,并在因特网上公布。任何一方不服裁决,都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也可以不经过行政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域名抢注发生在国内,或CN域名被抢注,则可以运用中国法律解决或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裁决。此外,同抢注者交涉,尽量以较小的代价赎回域名,也是保护域名的一条补救措施。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可以在两个方面引导企业保护域名。

  1、运用舆论工具唤醒企业域名意识。虽然目前在CN下注册的域名已近十万个,但仍有不少企业对因特网是怎么回事都不甚了了,绝大多数企业域名注册不完整,突出表现为忽视以汉语拼音注册域名。并且许多企业缺乏对域名价值的深刻认识,对域名抢注抱无所谓的态度。政府要进一步动用舆论工具,加大域名宣传力度,通过正反事例对比,唤醒企业域名意识,引导企业主动自觉地及时注册域名、尽力保护域名。

  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敦促企业依法保护域名。一方面,对现有法律扩大范围和作适当变化,作为过渡期的域名保护措施。主要是通过适当扩大《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有关条款的解释,制止域名抢注行为。另一方面,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出发,根据因特网的特点,尽快建立适应因特网时代的相应法规条例,如《域名法》,使域名保护有法可依。此外,对国家驰名商标和冲刺世界名牌的国家级名牌及各省市区级名牌,应实行强制域名注册制度,或作为评比认定的条件,驱使企业重视域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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