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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如何“啃”奥运大餐? 7 上页:操作篇 千万别上黑名单 北京奥运会会徽新鲜出炉,许多企业看中了其中的商机。可是,提醒您,千万别因为心跳眼热而违规操作上了黑名单! 在9月1日北京奥运市场开发计划正式启动之前,我国已有近600家企业因为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自动丧失了与北京奥组委合作的机会。 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黑名单制度,凡是企业参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活动,一经查处,就自动失去了与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合作的机会。 从奥组委成立到8月底,北京奥组委已向工商机关发出了协助调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通知500多份,并向海关发出了90多份类似的通知。也就是说,大约有600家被调查的企业将永远不能参与奥运市场开发工作。 据介绍,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行为分成以下六类: 1.公开地、直接地利用奥林匹克标志,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侵权人通常是在产品包装、文书、广告中直接使用奥林匹克五环、北京奥运会会徽等文字和图形; 2.隐含的、潜在的侵权行为。有些奥林匹克标志与企业名称同时出现在公益广告中,有些没有为奥运会提供财务赞助的机构,在向公众展示时将自己描述成赞助者,或是与奥运组委会有关联。 3.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以奥运、奥运会等为题目和名称,组织会议、论坛、展览、演出等,并且程度不同地进行广告征集,有组织地进行商业运作。 4.有些机构随意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和北京奥运会会徽,甚至是变形使用。另外,有人错误地认为奥林匹克五环可以作为所有体育场所和体育组织的通用标志。 5.刊播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广告,甚至把侵权行为作为正面新闻予以报道,也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6.没有恶意的误用和不了解规定的错用。 不过,北京奥组委也澄清,反对擅自非法使用奥运会标志不等同于不让企业介入奥运商机。企业若想分享奥运商机可有几种方式:一是参与奥运市场开发,二是投资参与奥运场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挖掘广泛存在于文化、科技、教育、体育、旅游等方面的商机,并用足用好它。 原文发表于《公司》杂志2003年10期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0574-88220149,电子邮件: syhhjw@soh.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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