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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学》第十一章:构筑品牌防火墙
7 上页:品牌的社会保护策略 域名是一种技术参数,指互联网上网站的网址。域名抢注就是取用人家的注册商标号或者盗用知名人物的名字在互联网上注册。由于注册商标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保护域名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保护商标注册。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商业社会亦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域名的注册亦开始显得日益重要,虽然没有商标注册那么意义重大,但是其地位亦不可小视。域名作为互联网的单位名称,能够给人传达该单位的一些信息,因此域名在这个意义上说起到了商标的作用。但它又有能完全等同于商标。域名具有专业性,某一域名一旦被注册,注册者就将拥有其专有权,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 我国许多企业对域名的重要性尚缺乏足够的、清醒地认识。一些知名企业也对域名注册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中国商标局曾经出面请负责域名注册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为国内的驰名商标预留域名,同时极力敦促这些企业尽快注册域名。可是预留期到期之后,却很少有人注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不得不再次延长预留期,结果依然会令人失望,一百多家驰名商标企业中,只有十几家注册了域名。 第一例国内域名纠纷案发生在1997年12月。当时,作为一家拥有8家中外合资公司、13家子公司的中国科龙集团想以公司的注册商标“Kelon”作为域名,当其到中国因特网信息中心登记注册时,却发现已经被人注册了,逐将一诉讼状递到北京海淀区法院。后来,终于夺回了域名权。 最为引人注目的当是全国网抢注域名连环案。继今年6月宜家击溃国网后,7月6日,宝洁域名官司,国网又输掉2万元。据了解,国网注册了4000多个域名,就算只有十分之一来和它打官司,国网也要败诉400多次。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仅北京市法院受理的网络纠纷案,已经超过20件,相当于去年全年的总和,其中部分涉及外国大企业状告内地公司抢注域名。 不光是我们国家有这个问题,世界各国的网络侵权行为都十分严重。全球范围内对商标的各种形式的假冒,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2500亿至3000亿美元。而各个国家也都在加紧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以打击这种网上不法行为。 目前网络商标的侵权行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网上域名的商标侵权行为。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往往只查关键词,如果在所使用的域名中,使用了他人的驰名商标或其它注册商标包含的单词一字母等,而这种使用在未征得其所有权人的同意,常构成“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标装潢使用,并以造成误认的”商标侵权行为。 目前国内域名已达3万个,不仅字母、单词域名已注册完毕,汉语拼音乃至英文的“长江”、“黄河”、“东方”、“东方红”、“少林”、“少林寺”等名词句已有人捷足先登。 (2)、恶意抢注他人注册商标名称作为自己的域名。由于我国企业市场竞争意识淡薄,对电子商务、因特网等新生事物还比较陌生,域名意识更为薄弱,使得许多知识商标、字号、商品名称被他人抢先注册,失去了很好的发展机遇。例如,早在1996年,我国新有大量商标在国际上被海外公司抢先注册了域名,其中包括海尔、亚都、中纺、中化、中国五矿和同仁堂等。而且一家香港公司在美国将长虹、同仁堂、五粮液、中华、青岛啤酒等一大批知名商标在Com之下注册为域名,并一再向被注册的企业发售,表示愿意以不菲的价格将域名卖给他们。 (3)、在因特网页上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品(服务)名称。好孩子集团公司于1997年4月向国际互联网域名注册中心申请注册了国际域名“Good Baby Com”,并在此域名下建立了电子商务网站“好孩子育儿网”,好孩子集团公司的“好孩子”组合商标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但是,好孩子集团公司于近期发现,点击网址时,即进入另一家名为“好孩子”的网站,经调查得知,该网站的所属者为北京奥美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据称该公司在1999年1月23日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申请了国内域名“Good Baby .Co.cn”,并在该域名下建立了名为“好孩子”的网站。于是好孩子集团公司状告奥美华公司严重侵害了该公司的商标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要求赔偿20万元。 此外,用他人的商号作域名以及在网络链接中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品(服务)名称等链接标志的,均为国内外电子商务中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 除了网络域名被抢注侵权之外,商品商标被抢注侵权之事,仍是屡见不鲜,广东“强力”集团公司的“饮料”在北京市场很受欢迎,但该公司迟迟未将“强力”商标注册,后被某省一家小厂注册在先,强力公司不得不花35万元将“强力”商标从原注册人手中再买过来,一个原来只需花300元就可注册到手的商标,却付出了一千多倍的代价。上海冠生园食品总厂生产的名牌糖“米老鼠”,年产几千吨仍供不应求。可是“米老鼠”奶糖不仅未注册图案商标,连名称都没有经过商标注册。等到企业提出申请时,为时已晚,已被广东某企业抢先注册,不久又转给美国迪斯尼公司。上海冠生园食品总厂,只能忍痛割爱,停止使用。 据了解,我国有150个品牌在澳大利亚被抢注,48个品牌在印尼被抢注,100多个牌子在日本被抢注。中国品牌在海外申请注册时约有15%的品牌分别遇到已被注册的问题。 事实上,要防止这种域名抢注行为是很容易的。因为域名注册的注册程序其实很简单。商标的注册需要申请者提供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商标的图案、商标所用商品的种类等等。域名注册则对申请者的经营范围和内容均不作要求,无须申请者指定商品的种类。 国家的区别不影响其惟一性。对于商标,每一个国家有权根据本国法律来核准注册,而不管该商标是否已在外国注册,除非该国与外国签订了有关商标注册优先权的协议。但对于域名,由于互联网是世界性的,一旦申请注册的域名与别人申请的一致,申请在后的将不被批准。 参考文献: 张祺,《企业应该绷紧域名这根弦》,《名牌时报》,2000年1月26日,第8版。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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