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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立法十大加减法 7 上页:第 1 页 加减法之四:允许直销非自产产品
对谁最为有利?
我国一直以来强调的直销企业必须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规定有可能打破。
据《直销管理条例》(草案)规定,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生产、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这意味着直销企业可以销售非自产产品。
如此规定,对部分直销企业来说,可谓又是一大利好消息,将会使部分直销企业制小的产品线大大丰富。
要求直销企业只能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直是我国的“铁律”之一。我国1997年颁布的《传销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传销的企业应当销售本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尽管后来《传销管理办法》被废止,但1998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即31号文)仍然规定,申请转型企业“必须是生产型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31号文迄今仍然有效,所以从原则意义上说,目前直销公司仍然只能销售自产产品。而在此前的《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中一直强调,“直销企业只能只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销售非自产产品却一直是直销企业的梦想。特别是一些外资直销企业,尽管其产品线极为丰富,但因受在中国只能销售自产产品的限制,许多产品一直不能进入中国市场。安利、雅芳、仙妮蕾德等海外母公司有极其丰富的产品,正是因为受以前“铁律”的限制,而一直未能进入国内销售。有些企业为了绕道“铁律”的限制,不得不将最后的灌装程序搬到国内,又大大地增加了成本(例如安利的纽崔来系列产品)。
直销企业是否能销售非自产产品,一直是直销立法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早在去年下半年举行的四次直销立法专题会议期间,由几家外资企业组织的“直销立法工作小组”便于国家有关部门做过研讨,甚至在会上进行过激烈的争论。当时多数企业认为,应该销售自有品牌产品,但不一定全部自产,其集团公司的产品同样可以销售。有的企业认为,不应限于自产产品,也可以销售一定比例的其他产品,有的企业甚至提出这一比例为20%。不过,这一提议也遭到了一些企业的反对,认为规定销售其他公司产品比例在经营过程中不易控制。
最新修改的《直销管理条例》(草案)规定“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本企业、母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应该说是直销立法进一步吻合了市场发展的需要,直销企业不但可以销售母公司产品,还可销售控股公司产品,这将是直销企业在拓展其产品线方面带来极大的便利。“不过条例还未能正式颁布,最终结果如何,还有待观望。”
尽管《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做出了如此修改,部分直销企业仍热衷于兴建自己的工厂。如新在前不久在华追加投资2000万美元,在上海兴建一座新工厂,生产旗下保健品品牌华茂系列产品。7月29日,完美公司扬州工厂破土动工。扬州工厂占地318亩,分两期进行。完美董事长古润金透露,扬州工厂第一期投资额为2980万美元,全部设备将从国外进口,并将于2006年投入使用。
对于直销巨头巨资建厂的举措,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直销法毕竟还未颁布,是否允许销售非自产产品仍未变数,而这些投资计划应该早就作出,也不可能因法规的改变而撤销。而从长远考虑,自己建厂,不但可以更好地控制产品品质,而且利润空间较大。
如果允许直销企业可以直销非自产产品,最有利的应该是其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已有丰富产品,这类公司尤以安利为代表。据了解,安利母公司产品有1000多种商品,拿到国内销售的只有100多种,。雅芳在海外同样有丰富的产品,拿到国内销售的只是一小部分.故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获利最大的是安利、雅芳、如新等外资企业。只要获得了产品分销权,其海外产品便可以打进中国市场,不过,要想获得分销权,也还需要经历一个比较复杂的程序。
该规定同时带来的一个影响则有可能会引发直销行业的并购热潮。目前中国境内从事直销的企业多大2000多家,而能拿到直销牌照的毕竟只是少数。现在一些中小型企业目前正在谋求一些具备一定实力的大型企业“吃掉”他们。按照新规定,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只要获得对这些企业的控股地位,这些企业的产品便可以在直销企业的业务队伍中进行流通。
加减法之五:直销产品范围不再设限
哪些产品不能直销?
我国政府第一次提出对可以直销的产品进行限制是在去年的厦门会议上。当时有关政府官员表示,可以直销的产品仅限于保健品、化妆品和日用品,有可能会增加保健器械类产品,后来又增加了小型厨具。
对直销产品进行限制,也一直遭到直销企业的质疑。同样是在去年召开的直销立法专题小组会议上,就直销业是否要对产品限制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探讨。
部分企业认为,直销立法应该部队产品类别进行限制,只要生产、国家批准的产品都可以销售,而有的企业则建议立法对不得直销的产品作列举,其余可以销售,也有的企业建议可销售的产品限于快速消费品、日用易耗品等,排除鲜活、珠宝、国家管制产品或需要特别许可证的产品,另外,十分耐用品、没有明显价值或价值难以确定的产品以及珠宝等产品不得销售。
而事实上,也并非所有产品都适合直销。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确实也出现过一些通过传销珠宝等产品来到到牟利的非法行为,而更使大家耳熟能详的非法传销案里便有席卷大江南北的唐今公司 “骨灰塔传销案”。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现在的条例草案没有对可以直销的产品进行限制,但在实际监管中,应该会对某些特殊的商品进行限制,“例如骨灰塔便明显不适合于直销。”至于具体是哪些产品不适合直销,该人士认为,因为条例还没有正式出台,最终是不是会作出限制现在还不好说,但即使条例不作出限制,在实际审批过程中,相信有关部门也会进行监管,对于一些明显不适合直销的产品,应该不会批准。
加减法之六:取消店铺数量限制
如何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销作为“无店铺销售模式”,是否要硬性规定直销企业开设一定数量的店铺,一直是我国直销立法关注的焦点问题。但随着直销立法的推进,要求直销企业开设一定数量店铺的规定或许将会发生改变。
据最新流传的《直销管理条例》草案显示,我国今后仍将要求直销企业在开展业务的地方设立服务网点,但已经改变了原来明文规定的“店铺”一说,并且在数量上取消了原来的限制。
《直销管理条例》中关于“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一章中规定,对于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要求并没有发生变化,均要求“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置销业务的分支机构。”
最大的变化实在对店铺的相关规定上。新的《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并没有明确要为“店铺”,也没有对“店铺”的数量进行限制。
据了解,本次修改的内容是在7月份。而在此前的《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在省、自治区内10个以上的城市设立不少于10家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在直辖市设立10个以上的店铺或20个以上特许经营店铺;单个零售店普的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
不过,由于直销法还没有最终出台,出台后的直销法规是否真的取消关于店铺方面的限制,仍有待观望。但如取消对店铺数量的限制,无疑对直销企业是个利好消息。“直销企业在某城市开展业务,也许不会因为店铺数量不达标而构成违规。这对于目前店铺数量还不是很大的直销企业来说,尤其是个利好消息。”
不过,直销巨头们似乎对开店越来越投入。安利、雅芳、如新等开店的步伐从未停止,南方李锦记、完美等公司的开店步伐也是越迈越快。南方李锦记目前已经有2000多家特许专卖店,前不久在广州还开出了第一家自营店,并计划开出24家自营店。完美目前已经有3300多家专卖店,而新店仍在不断开张。该公司总裁胡瑞连透露,到今年年底,完美专卖店将超过4500家,最终将超过5000家规模。
对于直销巨头们的开店热情,一方面是直销法规毕竟还没有正式出台,提前开设店铺是为了以防万一,因为这些店铺并不是平均分布,使有些城市店铺数量暂时还不能满足以前《直销管理条例》草案的规定;另一方面也是受开店带来的市场拉动。因为不管国家是否对店铺要求是否设限,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企业在部分省市的店铺数量已经超过了《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当初的数量规定。现在仍在这些省市开店,主要是店铺带来了当初意想不到的效果。
当问及如果直销法规不再对店铺设定限制,完美是否仍旧开店时,胡瑞连表示,完美公司仍会继续开设店铺,不过在店铺的区域分布方面,计划可能会做出一些调整。
“对于直销企业采取店铺销售,我们以前确实也有同样看法。”胡瑞连向记者表示。
1998年国家对传销实行“一刀切”政策以后,完美等十家企业获准转型为“店铺+雇用推销员”模式继续经营。尽管一开始完美便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了开店计划,但店铺的开设速度非常缓慢。直到到2003年年初,完美专卖店还只有600多家。不过随着专卖店在直销市场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完美也加快了店铺的建设速度。到2003年年底,完美专卖店增加到了1000多家,几乎是以每天两家店的规模增长,而到现在,完美专卖店已达3000多家。胡瑞连透露,按照完美的计划,到今年年底,完美专卖店将达到4500家,在今后几年将超过5000家。而这几年,其他直销企业如雅芳、南方李锦记等,在开设店铺方面同样在加速。
从最初的被动开店到现在的主动开店,胡瑞连认为,直销企业热衷开设店铺,事实上店铺也给直销企业带来了巨大的作用,“开设店铺以后,发现店铺其实还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店铺可以为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也可使消费者和当地政府管理部门放心,因为有店铺存在,便于政府管理。另外,专卖店可以发挥物流方面的功能,通过专卖店,货品很容易送达消费者手中。而要使店铺充分发挥物流的功能,这就需要店铺有家大的覆盖率。”
胡瑞连认为,完美继续增开店铺,并不是逆势而为,“即使中国政府会对直销企业在店铺方面有数量方面的要求,完美目前的专卖店数量应该能满足法规的需要。我们还在增加店铺方面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并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当然,店铺多了,也更方便政府对我们的管理。”
正是由于日益意识到了店铺在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开设店铺不但被一些长期在中国市场搏杀的企业所接受,并且还被视为“中国直销经验”而被一些企业推广到海外。去年仙妮蕾德董事长陈德福就曾向记者表示,仙妮蕾德将把中国的店铺经验搬到海外市场,最先将在印度开设店铺。而今年安利的狄维仕在参加安利十周年庆典时也向媒体表示,安利也将把中国的店铺经验移植到海外市场。
不过,由于直销法规并没有正式出台,最终是否部队店铺数量作出限制,现在仍无法确定。而对于条例草案中要求的“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业界并不是很明白这种要求具体是什么。
有业内人士认为,既然条例里面没有制定具体的要求,则这种开设服务网点的要求可能是要根据具体的市场情况而定。“这将更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因为新市场并不要求那么多店铺,并且实际兴建的店铺,应该是随着当地市场的逐步扩大而逐渐增多,如果一开始就建立那么多的店铺,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资源浪费。”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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