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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的终结 7 上页:第 3 页 四、雅芳成为千夫所指 据中国一些直销问题研究专家估计,“采取雅芳模式(即所谓的单层次,其实就是传统零售模式)的企业,目前在中国不到5%”,我认为在中国直销行业里采用雅芳模式的企业不是不到5%而是除雅芳外就根本没有。 那为什么一个被直销主流抛弃的所谓“雅芳模式”会在中国成为“上宾”呢?据称雅芳在国际上也是由于单层次违背直销的主流而业绩下降,才回归到多层次直销而使得业绩上升的。“资料显示,雅芳自钟彬娴掌舵后,开始由单层次直销向多层次直销转轨,牵引雅芳爬出持续衰退的泥潭。此后,让雅芳重焕青春的多层次销售计划立刻被推广到全球其它市场,对此,钟彬娴曾坦言:‘控制良好的多层次直销具有非常强大的推动力’,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假想,如果中国的市场经济已经相当成熟,那么雅芳在中国是难于生存的。 安利是雅芳的死对头,作为竞争对手,雅芳把安利“打死”是进化论的自然法则,但是雅芳忘记了一个事实:雅芳的竞争对手非安利一家而是中国大大小小上千家的多层次直销企业,如果说在争取中国直销立法的进程上雅芳是最大的赢家,那就大错特错了!从“二个条例”我们就完全可以看出:没有雅芳中国政府也同样要禁止多层次直销。“二个条例”在“内外一致、严格资质、逐步开放”的“12字直销立法方针”里也没有错,现在禁止以后再放开也符合“逐步开放”的立法宗旨。 应该说雅芳对直销立法影响的竞争战略是对的,既把安利的业绩“拉下来“,又可以博得中国政府乖孩子的美誉,待将来时机成熟再同安利一道争取多层次直销的合法地位,而再与安利一比高下,这是一个聪明绝顶一箭三雕的绝案。 然而,凡事皆有利弊,雅芳是报了安利的一箭之仇,但是雅芳得罪了中国99%的直销公司和直销人员,他们都恨不得把钟彬娴撕成八半再五马分尸。我们也知道钟彬娴是无辜的,但是历史的原因把雅芳推到了前台,它只是站在自己企业利益的前提下作了一件应该做的事情,毕竟钟彬娴不是雅芳家族的投资人和决策人,这一点我们是要谅解的。 如果雅芳当时胸怀大一点、眼光高一点、姿态低一点,联合安利、枚琳凯、尚赫、完美、天狮和南方李锦记,坦诚向政府说明直销的利弊,以及对直销监管的策略、原则和方法,以自身诚挚的态度共同表明做直销的“合法公民”,我想“二个条例”就不会那么“无情”要彻底禁止直销。雅芳既可以赢得“江湖盟主”的地位,又可赢得中国99%的直销公司和直销人员的赞许,它也可以采用多层次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提升自己的业绩,但是雅芳的功利和狭隘使其“千夫所骂”,秦桧遗臭万年恐怕是雅芳没有想到的。 五、建立中国直销协会 我在2002年的“直销内幕大揭密”文章中给政府的二大政策建议就说到要尽快建立《中国直销协会》,原因很简单,直销行业的最终规范发展――“解铃还需系铃人”,即便是将来真正意义上的《直销法》出来,直销行业的有序、规范和稳定地发展还是要这个行业本身来完善,尤其是这个行业中的领袖企业和领袖人物。 牵头成立《中国直销协会》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我希望那个有使命感的直销公司或个人来完成这一神圣的使命。虽然我不敢肯定《中国直销协会》的成立对中国的直销问题就迎刃而解,但是至少这是一条目前可行之路。的确,我们不可否认,“本身大部份官员不懂,这是一个致命的关键,也给立法出了难题”(网上观点)。 从政治的角度来说,在中国全面禁止直销并没有什么不妥,这不是直销不好,直销的确非常好!但是直销给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也的确大得多。我始终认为,尽管直销目前给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大得多,但是直销的正面影响也是大得多的,任何事物皆是两面性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的对立和统一性。我们采用禁止或回避的方式来解决中国的直销问题是徒劳无益的,因为最终还是要彻底放开直销。全世界市场经济开放的国家都放开直销,并对其进行规范和科学的管理,中国要同他们进行交往,要复兴中华的伟大梦想,中国没有理由要关闭和禁止一种通行的商品分销方式。康宝莱(中国)总裁钱港基先生也认为:“随着直销市场的逐步开放,在国际上主导的多层模式也会最终受到认可”就是这个道理,我们总不能说他们这些人“都是胡说八道”吧。 六、崭断“非法传销”之剑 说句实在的话,“二个条例”安利喜欢吗?安利对雅芳是恨得咬牙切齿,对“二个条例”安利是敢“言”而不敢“怒”。读者请看安利(中国)关于直销管理条例颁布的声明――“安利深信,中国政府欢迎、保护诚意来华投资的合法外资企业的一贯政策不会变。安利也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环境的日益成熟,直销业在中国将会获得与实俱进、日益完善的发展空间”。安利当年进入中国就是以获得批准按传销的方式来运作的外国来华投资公司,这一点中国政府并不否认,所以安利才敢说“……欢迎、保护诚意来华投资的合法外资企业的一贯政策不会变”,这个“一贯政策”指的就是“传销开放”的政策,但是条例已出安利也无奈,也只有“……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环境的日益成熟,直销业在中国将会获得与实俱进、日益完善的发展空间”。 但是雅芳就不一样了,它是偷着乐的赢家,读者请看雅芳关于直销管理条例颁布的声明――“作为一贯遵纪守法的良好企业公民,雅芳将一如既往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坚决支持政府管理直销行业的各项措施”,可见雅芳的轻松与愉快。 天狮这样的大型民族直销企业由于主要直销业务在国外,所以,国内放不放开直销对天狮来讲没有太大的关系,所以他对直销管理条例颁布的声明――“作为一家从中国走向世界的直销企业,天狮集团对政府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感到非常振奋!….天狮集团非常欢迎国家有关直销行业的法律法规出台”。这是天狮聪明的一点,留个好印象为将来顺利开发中国直销市场奠定良好的印象基础。 其它直销公司就“惨”了,他们还要与中国政府“斗”下去,但是除非它们神通广大、除非中国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中国政府默许多层次直销的存在、除非国际社会给中国政府施加巨大压力、除非其它特别的原因,否则97%的直销公司将从中国直销市场上消亡(包括转入“地下”)! 然而值得我们交流一点的是97%消失掉的直销公司,它们的命运将如何?我在2002年10月发表的“直销内幕大揭密”文章中就讲过:“如果政府的‘31号文件’真是像其规定:‘转型企业不得将雇佣的推销人员以部门、团队、小组等名目组成网络……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直接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的产品金额计提报酬,不得以介绍加入等名目为由计提任何报酬……’的话,就等以把直销和‘非法传销’的三个一模一样的因素彻底、干净地消灭掉了。 不用讲‘非法传销’300%肯定是被彻底、干净地消灭掉了,但同时直销也被彻底、干净地消灭掉了,而问题在于那些受‘非法传销’牵连的直销企业,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企业,它们是不会烟消,云散去的。如果政府更是要‘脏水和婴儿一起倒掉’,就会促使它们转入地下,继续‘革命’。如不继续‘革命’就等以要扔掉这种商业模式,进入传统店铺零售模式,要么就卷起铺盖走人。如果政府们终极目的是要把直销彻底、干净地消灭掉,这就有背于WTO的原则和中国政府的承诺,如果这样,事情就会变得更复杂。很显然,政府的目的不是要把直销全盘否定,否则就不会对它立法。 所以,直销在中国一定会健康发展起来的,关键在于管理,而管理的关键又在于把人管理好。这家直销公司的历史大整顿显然说明它并没有把人管理好,而政府的‘31号文’显然也是想把人管理好。怎么把人管理好?全盘否定直销显然是管理不好人的。如果仅仅只是《规定》诸如限制‘会议人数’、‘不能跨活动’等等这些非本质的东西,可以讲这种‘措施’微乎其微或根本起不了作用,能起作用都是表面的、暂时的和不长久的”。 那么,这次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就非常鲜明地表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彻底禁止多层次直销!彻底禁止多层次传销!彻底禁止直销!彻底禁止传销!但是这样的结果必然是“直销变通理论”这种自欺欺人的“假真理”浮出于水面,但是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早已证明限制或禁止多层次计酬方式而开放单层次直销(实际就是推销),并不能解决或根本不能解决‘非法传销’的问题,这也是不需要争论和探讨的常识问题! “直销变通理论”虽然是自欺欺人的“假真理”,但是没有办法,它们会与“逼上梁山”来作为生存的借口和挡箭牌,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在所有的“直销变通理论”中有一点是非常关键的,这一点就是“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的这种“推荐关系”,如果你能够把这种推荐关系与传销彻底分开,你就赢了。这一点分开了,那么团队计酬也就可以分开,你必须找到理论上合理和科学的依据,并且你还要有能够同政府在法庭上论战的勇气,不然你就难逃传销的嫌疑和干系。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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