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烟销售渠道分析 7 上页:卷烟销售渠道分析(2) 现存的烟草专卖制度下的烟草销售体系,严重影响烟草工业企业的销售主动性与积极性。他们的销售渠道是为适应烟草公司的销售体系而建立,不是出于市场目的和市场诱导。烟草专卖局(公司)的“专卖专营”是把双刃剑,它在制定游戏规则的同时,也“亲自”参与游戏,而把游戏的另一参与者——烟草工业企业则不得不被动的遵守这种游戏规则。 在这种不好玩但不得不遵守的游戏规则下,很多的烟草工业企业就为了生存的目的迁就烟草销售企业,自己只承担制造部分功能,而把决定企业长远生存的“利剑”——营销功能“心甘情愿”地交给承担自身营销功能的烟草公司。自己的销售部门则承担简单的运输、受款、服务功能。这种企业内部职能部门的功能的不对称,必然导致整个企业之间的不对称。它对整个价值链是伤害的。 烟草工业企业怎么办?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销售渠道? 从自己服务烟草工业企业的实践中,感触很多。 关于卷烟分销渠道有两个事实: 1.烟草作为快速消费品,它自身要求短而宽的销售的渠道。而烟草工业企业需要靠自己的力量建立适合、有效、快速的分销渠道,其代理成本是巨大的; 2.烟草公司作为国家行政体制下的产物,靠国家的力量和自身的发展已控制强大的销售网络; 未来的烟草分销渠道,我们可以这样设想: 1.烟草工业企业和烟草公司双方都拥有资源优势,符合战略同盟的前提条件;而不是简单的“任务分工”;他们之间要成为纯粹的商业合作伙伴,建立双赢的商业合作模式; 2.烟草工业企业要加强在销售方面的职能,特别是宣传、促销方面,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而不是为了烟草公司的利益进行自我功能收缩,成为其生产车间; 3.烟草公司应充分发挥自己在销售网络方面的优势,进行多元化经营的扩张,放大利益点;不简单的把所有利益点放在单一产品线上。而如何解决“专卖专营”的卷烟产品与其他消费品之间的营销资源分配关系,则又是一个新的课题。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