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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你是传销吗? 7 上页:保险与传销 如果将使用金字塔架构营销的企业就定为非法传销,予以禁止和打击的话,那么中国现有的保险企业尤其是寿险类保险公司都可以关门歇业了,因为目前无论是独资,合资和国内保险公司都在其业务管理过程当中普遍使用这一金字塔架构模式,而这一营销结构并非“中国制造”,而是地道的“舶来品”,自1992年以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为首的外资保险进入中国市场,其带来的不仅是国内保险公司在数量上的增加,更多更明显给中国保险业带来的是在营销观念,制度和管理方法上的创新,在寿险领域,美国友邦进入上海市场,凭借着国际上先进的代理人营销制度,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在1995年上海各家保险公司新销售出的77万张个人寿险保单中,仅美国友邦就售出70万张,市场占有率达到91%,一度给国内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国内保险边干边学,迅速扭转了颓势。到1996年,美国友邦公司的个人寿险占有率急剧下滑到38%,1997年进一步下降到20%。据统计,2001年外资公司保费收入为33.2亿元人民币,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的1.58%。整个中国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首先是从传销认识了金字塔营销模式,几乎在刚刚接触到的同时该方法就立即被篡改成了非法牟利,聚富敛财的工具,甚至进一步演变成了使用强制手段,进行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的经济邪教。 先入者为主,非法传销利用金字塔架构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在给后来者保险的发展设下了留在消费者心中的障碍,“保险在利用金字塔架构搞传销”成为了一种普遍认识。那么保险的金字塔架构与非法传销的金字塔又有何异同呢?图示: 从以上图例可看出保险金字塔架构中总公司与派驻各地的省市地区分公司之间是行政隶属关系,即是总公司在各地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在各地业务开展和管理工作,并不是上下线的业务关系,以平安保险为例,营销区是最大的营销单位,并且各营销区之间相互独立,管理上各自服从于各分支公司,整个保险营销体系是由多个并列且彼此独立的金字塔构成。 传销金字塔结构的图示清晰的表现出其整个体系是一个大的金字塔,最顶端是传销大线头,他把自己置于金字塔的尖上,所有的后参加者都会成为他的下线,按照他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他可以享受所有人的业绩提成。在做得比较“成功”的传销公司里,大线头甚至可以发展数万之众的下线为其服务。 金字塔架构应该说是营销激励当中的一把双刃剑,其金字塔骨架结构本身并无是非,功过可言,关键在于如何使用和制定相应的激励方法(包括晋升,奖金提取,结构关系等等),如果被恶意的修改则可以成为非法传销的工具,其社会危害性有目共睹。正确的引导,合理的使用,不断的完善,金字塔架构也能够并且也正在发挥着传统营销模式不具备的优点。 第 1 2 3 4 5 6 页 下页:营销激励制度(1)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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