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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误区面面谈(下) 7 上页:依靠政府以及政策的误区(1) 误区三,政府调控职能调控谁? 上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曾经设立了《大规模零售店铺法》(简称为《大店法》在197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是为了限制零售业的过度竞争而制定的法律,从大店法第一条就可以看出该法律的目的:(1)保护消费者利益;(2)确保中小零售业的事业活动机会; (3)促进零售业的现代化。但是它实际的目标是通过限制大型零售业企业的扩张来保护传统商业,以维持就业。该法规定所适用的对象包括“第一种大型商店”(其店铺面积在1500平米以上,在特定地区为3000平米以上)和“第二种大型商店”(其店铺面积在500一1500平米之间)。对第一种大型商店的调整权限在通产相,对第二种大型商店的调整权限在都道府县的知事。对上述两种大型商店进行调整的手续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关于建筑物本身的调整,第二阶段是在该建筑物获准以后对该店面的营业面积营业时间进行调整。大店法是以建筑物为单位来限制店铺面积的,而不像原来的百货店法是以企业为单位来限制店铺面积。这就使得超级市场等新型的大型零售商店无法逃避法律的限制,不得不在同一种比赛规则下与百货店进行竞争。而且,大店法尽管规定了实施“事前审查申报制”,但申请者在向通产省提出申请之前,作为一种惯例,还要对当地中小零售业进行“事前说明”,必须接受预定设立商店的地区的商工会议所或商工会所设置的商业活动调整协议会的审议,如果该协议会的审议尚无结果,通产省就不受理该申请。这样,大店法的管制实质上是以申请者的竞争对手为主体来实施的,其实际运用几乎与“许可制”如出一辙了。 大店法实施以后,超级市场等大型商店的新设或扩建在开始一段时间呈现出减速趋势。针对新的法律限制,超级市场等转向实行多元化的开店战略,即积极进入不成为大店法管制对象的、店铺面积小于1500平米的中型商店(如方便连锁店,专门商店,食品超级市场等)的形态领域。同时,新设或扩建大型商店的势头在经过一时下降之后,也很快恢复元气,在这种大型商店的多元化开店战略与大店增长势头不减的状况,在许多地方遭到当地中小零售业的反对,围绕大店新设的纷争不断。 日本政府当时制定法规的基本出发点在于利用零售业具有容纳大量就业者(包括提前退休者、被解雇者等)的特点,确保最大限度的就业,进而保证了社会安定。这种政策考虑在一定时期固然有其正当性,但如果不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对原来的政策作相应的变化,导致形成对中小零售业的过度保护,就会削弱市场竞争的择优汰劣的功能,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落后的、低效率的企业的作用,同时使具有规模效益的、技术先进的现代化流通企业的发展受到压抑,最终阻碍了日本现代化零售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情况和当时的日本有几分相似。在很多城市里,超市,大卖场布局结构不尽合理。虽然政府部门已经在有意识地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然而各个超市公司仍旧倾向于注重单个网点开发,沿江地区成为各大超市抢占市场的主要对象,从而在布局上造成缺陷,有的空白、有的商圈重叠,同业过度竞争。浦东通过两年多来超市间的兼并重组,一般性超市网点过密现象有了缓解,然而大卖场的布点仍有类似的隐患。最近,由上海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住宅发展局、上海市商委联合制定的《上海市零售商业服务业网点布局的指导意见》即将出台,据介绍,该意见将对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郊区新城商业中心,社区(居住区)商业,郊区中心镇商业,专业街等商业形态作了定性的归类,并对鼓励发展的商业业态、业种以及各种业态、业种的商业网点的布局作了指导性的意见。 诚然,在某些城市的某些地方已经出现布局的问题,例如:广州这个去年在《中国超市调查报告》中称之为超市发展空间很小的城市(当时预计增长空间仅为0。63万平方米),却在今年又有大店开出。8月19日家乐福广州一店开业,之后店方表示:根据家乐福专业调研机构对广州市场(包括新区)分析,全市共可容纳50家左右大型超市(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从目前已有近20家大型超市的情况看,未来广州还会有30家左右新超市诞生。怎么前后分析的结果差距会这么大呢?是中国的研究调查机构杞人忧天,市场调查不准确,还是洋超市对于国内的情况盲目乐观呢?据店方表示,法国家乐福作为全球第二大零售商,其法国总部设有一个由500多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实验室,专门针对家乐福业务发展的每一个目标国家进行消费者、市场环境、竞争对手等全方位调研。早在1995年家乐福初到中国时就想涉足广州市场,但一直未能如愿。去年,家乐福正式针对广州市场做调研,历时一年才告一段落。他们对广州市场容量的判断来自于其对30多个国家的市场开拓经验和相关数据分析。对于这一空间,家乐福当然是表示,“希望抢占得越多越好。”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判断自己所在的城市的商业密集程度是饱和了还是空白多多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结果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企业由于市场定位的不同,对于市场的分析结果也将必然不同。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如今快速发展的大卖场的扩张已经确确实实的严重威胁其它业态的生存发展。大卖场的扩张,压缩了包括百货、超市、杂货店等其它业态的生存空间。在大卖场周边3公里商圈内,一般超市销售额下降15-30%,百货下降20-40%。根据今年第一季度的销售,尽管一般超市量多面广,但所占销售份额已经从1999年的超过51%下降到不足34%。大卖场与其它零售业态的不兼容性导致其它零售业生存困难,从而给周边居民带来不便。作为一种高效率的商业业态,通过提高效率而减少的劳动力要大大超过它能够吸收的劳动力,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下岗再就业的压力。所以,合理规划大卖场的布局选址,相信大卖场这种业态也将进入联合兼并与资产重组的时期。 日本曾以立法的形式试图控制规范商业的发展,结果适得其反,而我国的商业发展还是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应当怎样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合理利用政府机关的调控职能,合理布局商业,规范商业的正常发展,为我们的本土商业开路铺桥。 第 1 2 3 4 5 页 下页:依靠政府以及政策的误区(3)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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