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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无奈 、安利的尴尬--直销内幕大揭迷 7 上页:直销管理人的难点(1) 直销这种近半个多世纪,全球有上百万人,几乎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在运行的一种再平常不过的商品分销模式。这种分销模式的“灵魂”就是一种自由的个人创业模式,就是一种靠个人努力,多劳多得获取收入的一种自由职业,就像中国的个体户、自己撰稿人、个体演员、律师和出司车司机一样。这就要求个人与直销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得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如果这个关系一但变成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也就等以打破了直销的“灵魂”------自由的个人创业模式,一但打破了这个模式,那么直销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全面禁止传销无疑是英明果断的决策!国外一些直销公司(其实就是多层次传销公司)为将来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应该的。安利损失巨大但也在政府的肯定下成功转型。企业肯定要赚钱,安利自然也不例外,但安利的聪明和“尴尬”之处在于∶ 既要符合政府的转型要求,又要保持直销这种自由的个人创业模式不变,这确实为难了安利公司。一是奖金分配体制是万万不能改变的;二是推荐新人加入,这种推荐和被推荐的关系也是万万不能改变的;三是培训会议更是万万不能取消的,如果这三点改变了,安利直销这种模式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安利只好且只有这样“聪明”地把直销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改变成了“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但它的“灵魂”又保留了直销自由的个人创业这种模式。这两种本来就相互根本“对立”的东西硬要捏在一起,就好比汽车本来它只能在公路上跑,而却要把它硬放在铁轨上像火车一样去跑一样,其结果只能是非驴非马,但是安利如果不把它们硬捏在一起,又过不了政府这一关。 安利的初衷是想把自己同非法传销分开,但安利自身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我们上面分析过直销和非法传销,它们之间只是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法传销”,就好像一个人,本身无好坏,谁说这个人生下来就是坏蛋,谁说直销生下来就是非法传销,关键在教育。教育好这个人就变好;教育不好这个人就变坏,所以,安利想把自己同非法传销划分开是不可能的,因为安利本身就是传销公司。“合法”与“非法”不在于安利本身是不是传销公司,而在于它是否把人管理好,这一点,可能是安利没有料到的,这也就是今天安利历史内部大整顿营销人员的原因。 安利犯的另外一个错误∶是误导了政府,这一点,恐怕也是安利没有料到的。政府判定一个经济新现象,一般会先从出现经济新现象的公司入手。中国直销发生到今天这个局面,应该说安利负有相当的责任,这一点其高层管理者也承认。自从政府取缔非法传销以后,安利唯恐自己再与非法传销粘边,时时处处说自己绝不是非法传销,的确安利本身不是非法传销,居然不是非法传销,那不就行了,那为何又要天天叫喊要与非法传销划清界限呢?就好像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蓬人便讲∶我不是坏人!我不是坏人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安利的良好初衷起了反作用,居然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是非法传销,那又如何解释其某些被雇佣的营业代表在搞非法传销呢?这个时候,安利只好“哑也吃黄连”。在政府面前受了委屈,当然不好意思对政府发火,那“火”往哪里“发”呢?当然只有朝某些被雇佣的营业代表身上去发,最严重的发火方式就是开除其“球级”(取消营业代表资格)。 安利的如此要与非法传销划清界限的一系列做法让我国政府官员是一头雾水,如果安利果真是非法传销?那不用讲,坚决取缔,但安利又说自己绝对不是非法传销,那政府说了不是非法传销那你紧张什么?安利说我没有紧张,我只想跟非法传销划清界限。政府说如果你不是非法传销,那又如何解释你的某些被雇佣的营业代表在搞非法传销?安利说我们几乎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告诉他们不能搞非法传销,可他们就是“不听话”,是他们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政府说如果是他们的问题,他们是不是你的雇佣人员?安利说不是专职雇佣人员,而是“兼职”雇佣人员。政府说不管是专职雇佣人员,还是兼职雇佣人员是不是都是“雇佣人员”?安利说是。政府说居然是那还是你有责任麻,怎么说不是你的责任呢?你有责任不是就说明安利有问题,最起码说明你管理上有问题!安利说是。政府又说你管理上有问题就说明你的直销制度上肯定有问题?比如讲,你的培训会议上一些被你雇佣的营业代表讲的话,做的动作显然就是非法传销的行为!你怎么能讲,你没有搞非法传销呢?你这不是又卖矛又卖盾吗?安利无言以对。 最后政府都搞不清楚安利在中国到底是直销公司还是非法传销公司?是取缔还是保留?无奈之下,强制安利“开会限50人”、“不能跨区发展”、“推销员不能再推荐推销员”等等“动其毛而未伤其骨”之无奈之举。这就相当于(果真如此的话)前面我们讲过的,彻底否定了非法传销的同时也彻底否定了直销,“脏水连同婴儿也一起倒掉了”。造成今天的结果,不能怪政府,安利负有相当的责任。安利当前的首要任务除了整顿外,还应该同政府坦诚地沟通,这不仅仅局限于安利,任何试图回避或掩盖事情本身真实面目的做法都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同时,政府除了跟直销公司沟通以外,还要跟直销人员沟通,这也是政府转变办事作风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毕竟这个行业要存在和发展,那么就应该宜疏不宜堵。“禁”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这个行业管理好。要把这个行业管理好,那么大家就不能讲假话、讲空话、讲套话,要实事求是,只有这样最终才能有利于事情的解决。 作为安利公司或者作为任何一家直销公司如何才能把“人管理好”?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培训和教育。而怎样对这么多不同层次,不同素质的成年人进行培训和教育,就成为了所有直销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培训和教育好,这个行业就会健康发展;培训和教育搞不好,就会轻而滑向非法传销的泥坑,所以,企业的重点在于怎样提高培训和教育的会议质量,而不在于“会议的数量”和“参加会议的人数”。政府似乎有一个误区∶以为只要把“举办会议的数量”和“参加会议的人数”控制住,培训和教育的质量就上去了。我们知道政府不可能亲自去为直销公司举办培训和教育会议,政府出此“31号文件”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安利自认为它对被雇佣的营业代表的培训和教育很有“信心”,但安利又犯了一个错误∶这也是安利自身酿的苦酒,也是安利的“尴尬”之处。如果安利不在这一点作重大的变革,那么,安利有可能自己把自己“烧死”。为什么?安利口口声声讲,中国国情不同于“海外”,我们必须适应中国国情。这一点的确是满足了它在政府面前的光辉形象,但它却极大地“误导”的政府,使政府在对直销行业的管理上出现了漏洞。安利在“保护”自已的同时,做为直销行业的龙头企业却没有起到与其位置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存在于社会之目的并不是一味为了利润,而在于推动社会的进步!推动社会的进步≠捐款公益事业。这一点上,安利是应该反思的。 中国国情是什么?安利并没有回答。安利想以中国国情为“挡箭牌”来试图掩盖直销这种自由的个人创业模式的本质灵魂!自己在中国“独创”了一个非驴非马的怪物,结果到头来不仅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且使这个行业的管理造成极大的混乱!安利想抹杀它的直销和非法传销之间只是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直销,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法传销的本质特征,结果是它一方面极立标榜自己是正当直销公司,而另一方面却是其一些被你雇佣的营业代表进行非法传销的行为的“尴尬”处境。这个时候,它只有把非法传销的帽子扔给那些可怜的被其雇佣的营业代表或者其它公司。因为如果不这样,它就无法在政府面前证明自己说过的绝对不是非法传销的自圆其说的话。诚然安利不是想故意这样去做,中国确实有不同于国外的国情,安利却实也想找一条直销在中国的发展道路,但它却违背的了事物发展的客现规律从而使事物向着它期望的反方向发展。 安利最大的“尴尬”在于∶要恢复直销这种自由的个人创业模式的灵魂本质,在表面上已难于回去。它给政府造成的误导而出台的各项规定已不可能收回,而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又沿袭了自由的个人创业模式(安利是死活不承认这一点,承认就等以推翻了它在中国所有的变革措施,这叫死要面子活受罪),结果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又无法用改良了的措施来解决,而它又要非要把它解决,否则无法向政府交差。安利本来想用“自制的老鼠架”去消灭老鼠,结果老鼠没夹着,反倒把自己夹住。 安利如果还在直销和非法传销之间只是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直销,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法传销的本质特征面前躲躲闪闪的话,不仅会使自己终将陷入非法传销的泥坑难于自拔,更重要的是将会使直销这个行业造成极大的管理混乱,给了非法传销更多的生存空间和土壤,不利于中国市场经济的规范发展和政治稳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下页:杜绝非法传销的政策(法律)建议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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