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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经营之“三力模型” 7 上页:第 9 页 将品牌产业或产业品牌等同于城市品牌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并且深刻影响了城市发展战略的理念和实践。将城市旅游产业等同或混同于城市是最常见的。每天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城市相关广告,我们很难分清它的广告主体究竟是城市还是城市旅游,以深圳的“精彩深圳、欢乐之都”为例,广告虽然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题展示了深圳的旅游资源,但最后的标版却没有标明广告主体——深圳旅游或深圳旅游局的字样,那么这支广告给人的印象是深圳这座城市的综合印象还是深圳旅游呢。如果深圳再拍一支以产业招商为目的的广告,又如何与旅游广告区分开来呢。稍有品牌意识的人都清楚广告主体和产品概念的重要性,所以这并不仅仅是一种疏忽,而是对产业和城市的品牌建设缺乏完善的认识和规划。相对而言,香港的模式就清晰得多。“亚洲国际都会”和飞龙标志是香港这座城市的品牌元素,尽管在旅游的推广中也会加上这些元素,但它的旅游推广主题是“动感之都”“爱在此、乐在此”,同时也一定会出现香港旅游发展局的标志和字样。这就使城市形象和旅游产业得到比较清晰的区别化界定,毕竟香港旅游不等于香港。当然,深圳旅游也不等于深圳。
在城市的品牌化运动中,城市定位被看作是整个策略的核心环节。在这样的一种理论指导下,中国一下子涌现了无数的“XX之都”。我们相信这或多或少都受了香港“动感之都”的影响,毕竟这种“学习”省去了好大的一笔策划费用。但人们是否能够清晰的看到其内在的品牌战略思想和意图?为什么香港旅游在推出“动感之都”不久后,又更换了主题“爱在此、乐在此”?事实上“动感之都”的概念确实模糊了香港和香港旅游产业的边沿界限,如果用企业品牌运营模式的角度来看,就是子品牌和母品牌的概念混同、形象界定不清,分不清楚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关系。香港现在不这么做了,可其他城市却把它“继承和发扬”了。以成都来说,“休闲之都”的概念主体是成都市还是成都旅游休闲产业?这个“定位”究竟是是城市定位还是产业定位?用产业来定位城市在中国并不少见,但那只能适用于小型城市和城镇,比如广州市狮岭镇被授以“中国皮具之都”的称号。成都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来发展旅游、休闲和地产产业,但完全通过产业来定位城市,那是很容易被“定”死的呀。这种策划模式如果应用到北京或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要找出一个可以代表该城市的产业恐怕太让人头痛了,不过我们相信北京不会这么干,上海也不会。
看来,中国的城市发展所欠缺的并不仅仅是经验,如果只是直接将企业的品牌策划模式和经验挪用到城市身上,那会使我们为了获得经验而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更欠缺的是对城市发展这一领域的专业化理论研究,哪怕只是可靠一点的理论支持。
中国城市的未来就是中国的未来,中国城市的路就是中国的路。您,一路走好!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wutianyou@1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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