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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中心的内涵 2.利润中心 ( Profit Center ) 利润中心是企业根据利润责任之分权而成立单位。利润中心负责人被赋予相当经营自主权,他可以最佳及最灵活行销策略及最适当成本控制方法,以创造最适当的利润,以达成事业体赋予之利润责任。 利润中心通常是由投资中心所衍生出来,它的组成方式依企业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组织形态,如以地区别区分则有台北区利润中心,台中区利润中心等,如以产品别区分如○○产品利润中心,或者地区和产品混合编组,完全取决于企业经营特性。 利润中心所采用计算责任中心的基本利润观念,是以责任中心主管可控制收益(Controllable Profit)为其应负责之利润贡献。 利润中心之利润贡献计算如下: 利润中心制度中如果中心无法使资金应用达到预期效率,如过多未收响应收款或过长期限之应收票据,影响企业财务营运时,必须有利息负担。 3.收益中心 ( Revenue Center ) 收益中心只要求收益中心负责人在既定销货成本及相关费用之下,使销售业绩能产生最高的货币产出值,以争取最大的收益,却不考虑其盈亏。这种责任中心可说是最原始的责任中心,通常只有小型销售公司才采用。 第 1 2 3 4 5 6 7 页 下页:责任中心类别、业绩衡量方法及适用范围(3)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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