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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电子汇兑业务看工商银行的市场营销 7 上页:第 1 页 工商银行在成功的实现了计算机全国联网之后,基于工总行统一开发的RACE实时汇兑系统,于1999年6月同时向企业及个人推出了电子汇兑业务,针对个人的电子汇兑业务具有以下几个要素: 产品: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电子汇兑,实时最快只需半个小时,普通24小时内到帐;(今年8月份系统升级后全部改为实时到帐) 目标市场:需要进行异地汇款的个人,其中以个体生意人、打工仔等为主; 价格:按汇款金额收取1%的手续费,外加5.85元邮电费及0.08元的凭证工本费; 销售地点:各个分支行营业部的电子联行柜台; 促销手段:在中央电视台发布广告,口号为“方便、快捷,24小时到帐”;在营业柜台发放宣传单;利用休息日在闹市区进行业务宣传; 在该产品推出后不久,即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询问、办理该项业务,但在前台办理的过程中发现了以下一些不足: 1、价格问题。由于1%的手续费是属于人民银行的统一规定,而5.85元的邮电费及0.08元的凭证工本费(共计5.93元)则给业务的办理带来了一些麻烦:0.07元的找零延长了业务处理时间,顾客则对0.07元不屑一顾;有些行为了方便,改为收取6.00元的邮电费,但这样一来收费标准不统一,又使一些顾客感到不满;并且邮政局只收取1%的手续费,这又使一部分顾客转向邮局; 2、手续过于繁琐。根据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的业务操作规程,顾客首先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空白凭证领购单”,并在领购登记簿上签名,然后才能填写电汇单,并在电汇单背面抄写身份证号码及发证机关名称,签名并签署日期,还要交身份证复印件;这一系列烦琐的程序往往使顾客望而却步; 3、服务:办理个人电子汇兑时所用的凭证与单位所用的凭证相同,填写项目较多,而打工仔、个体生意人由于自身素质所限,初次办理该项业务时往往填写错误,耗时较多,前台营业人员在业务繁忙时易产生厌烦情绪,有时会借口本行不能办理此项业务而将顾客推往其他支行,这自然不能使顾客满意; 4、实际办理业务时往往与广告宣传的“快捷,24小时到帐”不相符。由于储蓄所没有安装电子汇兑系统,汇往储蓄所的款项需经过所属分支行转交,若储蓄所与所属分支行的资金划转不及时,则款项不能在24小时内入帐,笔者在办理业务时,经常会有往新疆、宁夏等地汇款的顾客焦急的询问为何对方还没有收到款项,此时的情形往往令人尴尬; 一个很好的金融产品为何会出现如此之多的问题,无非是以下几个原因: 1、定价不合理。在金融产品价格尚未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力相当,在顾客心目当中都是大银行,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此时自己有权决定的部分价格绝对不能高于竞争者,而工行5.93元的附属价格使顾客认为与6.00元没有什么差别,且远高于邮政局。 2、整合营销不足。工商银行的会计、储蓄、牡丹卡等业务操作规程由总行统一制订,由省分行制订操作细目,再传达至基层行。河南省工商银行在连续出现了几起与内部职工有关的大案要案之后,制订了非常严格的操作细目,以期从内部着手,加强监管,杜绝职工犯罪,但这样一来,手续烦琐,既加重了前台人员的业务量,又使顾客感到不方便。储蓄所与分支行的资金划转由专人负责,但由于一线人手紧张,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当负责资金划转的人为其他事务所累时,资金划转有可能推迟,从而使资金不能够及时到帐。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对于产品的营销至关重要,规程的制订部门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到前台操作的方便性;尽管一再强调“后台为前台服务,二线为一线服务”,但在实际工作中总是变为“一线为所有的人服务”,认为产品的营销就是“产品+服务”,将营销的任务抛给前台人员。 工商银行作为中国商业银行的“大哥大”,以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遍及全国的营业点,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有着良好的形象,但在中国已经加入WTO的今天,与实力雄厚、有着丰富营销经验的国际大银行的激烈竞争已迫在眉睫,如何更好的进行市场营销,争取更多客户呢?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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