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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上企业发展新的组织平台—--事业部制探索 7 上页:事业部制的案例介绍(3) (一)事业部是企业二级单位的重要组织形式 企业一旦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经营管理和竞争的需要,必定要分裂衍化出二级单位。如分公司、子公司、派出单位等。其组织机构多种多样,按国际通用模式基本分为三种模式: 1.职能制。二级单位附带某个职能,可能是生产职能、销售职能,也可能是其它职能。国际代号称为“U”型结构(Unitey)属统一式的。 2.事业部制。附带某个事业。国际代号称做“M”型结构(Multiplication sturcture)属多部门式的,比如电气公司有电视机事业部、有电冰箱事业部,是按产品设置的。或按地区设事业部,总部在北京,在上海设一个事业部,或广州一个事业部等。 3.公司制。代号是“H”结构(Holding)是控股式的。 上述三种模式有什么差别呢? 首先从法律地位上看,除子公司外,职能制和事业部制结构都是非法人,它们对外发生的债务关系,总公司要负无限责任。其中事业部制比较分权,对外有经营权,没有法人权,但可以称其为委托法人,即在受总公司委托后,事业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法律上承认有效。 其次从权力上看,职能制是完全集权式。事业部制是一种适当分权制,对外有经营权,供、产、销三权利下放,上级主管人权和财权。子公司制是更加分权的形式,它完全独立,自主经营。 第三从责任上看,职能制是“成本责任中心”,只对某些生产成本负责;事业部制是“利润责任中心”,对利润负责;子公司责任更大,又称作“投资责任中心”,不仅以利润为中心,还要保证投资的保值增值。 三种模式各有优点和缺点,在分设二级单位时,要从实际出发,决定采用何种形式。有些企业常常是多种形式并行。比如联想集团,下面有十二个事业部、十八个分公司、九个子公司。 第 1 2 3 4 5 6 7 页 下页:事业部的组织结构(2)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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