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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企业营销工作的影响 7 上页:关于国家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变革(2) 按照改革后的价格文件,2001年4月,国家计委公布了《关于制定公布69种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其中,甲类药品27个品种203个规格,乙类药品42个品种210个规格。按照国家计委文件规定,27种甲类药品的零售价格由国家计委制定,各地区不得再行调整,42种乙类药品的零售价格,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有5%的调整权,69种药品中,青霉素钠、氨苄钠、头五钠等18种低价药品的零售价格均维持了原有水平。应该说,上述低价药品零售价格的稳定,对于维护医疗单位必要的利润收入,引导质优价廉的药品的上量,保证人民的基本用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这次药品零售价格的调整,国家计委抱着极为慎重的态度,先后组织多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并征求了企业、商业、医疗单位及政府物价部门的意见,为青霉素等低价药品的销售争取了空间,也为整个青霉素工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不再公布出厂价和批发价的政策,表明了国家将不再保护商业单位的差价利润,商业单位的竞争分化将更加明显,同时,政府按市场经济的要求,缩小了政府管理价格药品的范围,一定程度上将遏制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使医疗单位药品销售利润回复到正常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页 下页:关于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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